看美国人怎么说美国腐败

  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泽菲尔·提绍特所著《美国的腐败》,对了解美国政治腐败,了解典型民主制度下的腐败,理解民主制度实践的复杂性、曲折性和风险性都大有裨益,值得关注腐败问题的各界人士深入研读。

  本书的主题是关于美国的政治腐败,而非美国所有的腐败问题。主要讨论两种类型的美国政治腐败:竞选捐款(包括个人通常是富人的捐款和公司的“独立开支”)中的腐败;院外游说(主要围绕立法活动)中的腐败。

  书中的主要内容可以用几个“两”来概括。包括:两类腐败(利益交换型腐败、非利益交换型腐败),两类腐败概念(政治的、法律的),两类腐败观(广义的、狭义的),两类反腐败措施(反腐败刑法类措施、基于正确原则的结构性或预防性反腐败方法)等。其中“腐败观”是作者最看重的,也是在全书中多次、反复提及的,“复兴反腐败原则”或传统的反腐败观也是作者提出的治理美国政治腐败的主要措施之一。

  本书的一大特点是视野广阔。作者主要通过三大维度来介绍分析美国的政治腐败。首先是历史维度,这也是本书的主线。作者的分析贯穿了全部的美国史,从制宪时期开始一直写到当下。主要基于腐败观及其蜕变过程,作者把全部美国史划分为4个时期:制宪时期,建国时期到19世纪晚期,20世纪,新千年的头10年。对于制宪时期传统腐败观的形成背景和过程,作者最为浓墨重彩、旁征博引。而在后几个时期,则主要通过一些重要案例,或者主要的政治腐败现象或法律的制定,进行扼要的介绍和分析。在历史方面,关于美国的游说史,早期赤裸裸的贿选历史的介绍,都很值得读者去了解。另两个维度,政治和法律则交织进行。在政治维度,不仅是说本书集中讨论美国的政治腐败问题,而是从政治哲学、理论等政治维度讨论腐败定义、腐败观念、腐败治理措施等。

  透过本书,作者的主要目的是挑战人们普遍存在的关于腐败和反腐败的“四种错误观念”,并希望引起人们对于美国政治腐败问题的重视和思考,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选题重要。本书选择美国的政治腐败,实在是抓住了美国腐败的“牛鼻子”。老实说,美国其他领域的腐败问题并不严重。可是美国的政治腐败却极为严重,其严重不仅表现在腐败规模上,更反映在这种腐败已被制度化和法律化了。

  第二,研究和分析有深度,一些见解也很深刻。围绕美国政治腐败问题,透过腐败现象和腐败案例,作者不仅探讨了反腐败法律和制度的变迁,更着重探讨了法律和制度背后的观念或原则的蜕变。此外,作者还分析了引发这些蜕变的原因。

  第三,对策建议有高度和一定的操作性。在如何治理美国政治腐败方面,作者从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角度,力主向传统腐败观的回归,复兴正确的反腐败原则,很有高度和远见。 

  相对于上述贡献,本书虽然也存在一些局限或问题,但不是主要的,即所谓瑕不掩瑜。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在美国政治腐败的归因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作者把美国政治腐败的主要原因归因于司法系统和大法官并不客观。作者认为,司法系统特别是最高法院大法官针对一些关键诉讼案件的裁决,导致美国传统腐败观被腐蚀和肢解,历史上的反腐败努力成果被蚕食,甚至认为一个具体的原因是大法官们履历单一,缺乏参加直选的政治经历。这些原因应当不是主要的。

  二是,治理美国政治腐败药方的有限性。作者提出的对策能否治疗美国政治腐败病呢,恐怕没这么简单。美国的宪法制度上的瑕疵能得到修补吗?民主理论上的两难棘手问题能破解吗?法律间打架的问题好解决吗?更关键的是利益集团愿意放弃权力吗?如果不愿意,又有什么力量可以或敢于挑战利益集团呢?在书中,作者甚少或没有触及这些关键议题。

  最后再谈一点教训和启示。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民主的国家之一,可是,其最终选择的民主模式却导致灾难性的后果,政治腐败泛滥,民主成果不断被蚕食,也导致公平正义正不断丧失。幸灾乐祸是不可取的。尽管美国的零和哲学、双重标准、霸权主义令人生厌,但政治腐败不仅关乎美国的事情,而是关乎民主发展这个人类文明的共同课题。美国制度化、法律化了的严重政治腐败表明,这个教训应该被普遍汲取。美国当下的民主完全是异化了的民主,与理想民主(“民有、民治、民享”的理想状态)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