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成立监察委背后的“首善标准”
随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成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如何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备受关注。
1月22日,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2017年春节联欢会上,该院反贪局人员集体登台演唱《共筑中国梦》。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登上检察机关联欢会的舞台,也是最后一次穿上“检察蓝”出现在同事面前。
这次春节联欢会,像大多数检察官预料的那样,成了一场告别会。在互道珍重声中,现场不少检察官流下了眼泪。
自去年年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发布以来,以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各方面反腐力量为目的的国家新机构——监察委员会呼之欲出。
而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的北京市,在快速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注定一批检察官将就此告别检察院,转身加入新成立的反腐机构,他们将以另一种身份完成检察官的使命。
按照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的部署,新成立的监察委将与纪委合署办公,也就是常说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与此同时,由于整合的是各方面反腐力量,这就决定了北京监察委组建首要解决的问题是人员的有序转隶与融合。
随着北京市监察委的正式成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如何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备受关注。
有序推进人员融合
在此前的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就已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并随后经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继任命了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这标志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根据公开信息,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主要是以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为主,其中,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杨玉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王向明担任监察委员会委员。
对于检察院来说,意味着1997年揭牌成立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运行20年后,在2017年正式被撤销。
与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一同被撤销的还有反渎局、侦查指挥中心、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检察人员,整体转隶到监察委员会。
这也侧面反映了监察委的组建将涉及大量干部队伍的变动。以北京市检察系统为例,北京市监察委成立后,区级监察委筹备工作也随之进行,北京市全市检察院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人员,都面临着工作的调动。
因此,有序推进队伍的转隶以及融合显得尤为重要。北京市市委书记郭金龙对于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专门指出,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仅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他要求,要抓紧完成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加强探索创新,及时完善配套规定,推进工作流程磨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此前,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对此提出类似要求,“先完成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
张硕辅表示,2016年,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聚焦转隶环节,摸清人员机构底数,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调配合,转隶工作有序进行。
如今,按照要求,北京今年将在3月底前完成监察委的组建。也就是说,届时人员转隶将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张硕辅称,根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在规定时间内抓紧编制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制定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监督执纪工作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
岗前“充电提能”
成立后的北京监察委将按照管理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为提高监察委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监察委工作的顺利开展,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到,2月6日,北京市监察委正式开始了全员轮训,北京市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各部门、市委巡视机构的全体人员将分三个批次轮训。
据了解,培训为期一周,内容将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规党纪、形势任务教育、纪检监察业务等。
按照官方说法,这次培训不仅是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更是在“转隶”推进过程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学习。
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张硕辅提出,要清醒认识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研究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法衔接等问题,重新学习、认识和定位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深化“三转”,推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和体制创新。
“通过共同努力,坚持不懈、脚踏实地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任务。”张硕辅说。
2月13日,监察委干部轮训第二期开始,17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继续就纪检监察业务等内容开展集中“充电”。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注意到,其实,在北京市监察委成立之前,延庆区纪委就开展了对执纪审查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检察机关相关业务知识,比如有职务犯罪业务、管辖范围、办案流程以及诉讼程序等知识,为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知识储备和衔接准备。
延庆区纪委主管执纪审查工作的负责人表示,“纪委应该有提前谋划、主动衔接的意识,要通过培训等手段,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为将来在监察委员会中积极履职奠定基础。”
区级改革快速推进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北京各区级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如火如荼地开展。
如,西城区委召开常委会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成立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小组办公室,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启动西城区改革试点工作。区纪委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举措,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西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鹏说:“区纪委将在区委领导下,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工作,确保4月中旬前组建完成区监察委员会。”
1月24日,石景山和平谷两个区同日启动试点工作。
石景山区区委书记牛青山在监察体制改革会议上提出,通过“思想认识先到位、人员机构先到位、办公地点先到位、法定程序先到位、配合衔接先到位”,全力做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月3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房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决定成立房山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表示,预计2017年上半年,北京16个区要选举区一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
拟成立“监检”对接部门
张硕辅表示,2017年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将重点探索留置措施的审批权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日前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北京市各级检察院拟统一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专门与监察委员会进行办案衔接,负责对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衔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
2017年2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更是发表文章表示,可考虑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监督审查追诉前,建立由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机制,并由案件审理部门统一对口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以统一监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置标准。
另一方面,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以更好地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审查。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要成立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部门。
这意味着公诉部门将按照专业化的要求进行扩展,比如目前很多地方在原有公诉部门基础上设立金融检察部门、知识产权检察部门、环境资源检察部门。检察机关应该及早做打算,增加公诉部门的人员配置,配强配足,提高人员的自行补充侦查能力、诉讼监督能力。
以“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
郭金龙作为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曾对北京监察体制改革提出明确的要求,他表示,北京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要以首善标准全力以赴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这意味着北京监察体制改革要起到表率作用,为改革深入提供最好的经验。
其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试点的成败以及经验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什么选择北京?多位专家表示,选择北京作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是因为北京是首都,是政治权力中心,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都承担着重大责任,开展事关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试点,具有榜样以及引领作用。
有评论指出,监察委员会制度是近年来不多见的,真正触及权利、权力重新分配的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中心的北京必然不能缺位。
郭金龙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更是直言,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北京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不能出现任何偏差。
因此,监察体制改革对于北京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北京市纪委书记张硕辅谈到对2017年的工作安排时明确表示:“大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