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发力知识产权案一年起诉250件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制度支撑和法律保证,而知识产权保护则是现代国际贸易体制的‘标配’,更是当下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刚需’。”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说。为有效保护各种经济主体的知识产权,努力营造一个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2016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3件193人,起诉250件609人,人数同比上升33%。
针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特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吕梅认为,“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的是,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案件类型集中,国内外知名品牌容易成被侵权对象;侵权犯罪手段多样化、网络化;日趋产业化等特点。”因此,省检察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办理机制的方案》《关于规范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专业化办案组、专门院集中办理等工作机制,建立了“分类审查、集中管理、流程提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模式。
而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存在的新类型问题多、司法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省检察院牵头制定了知识产权案件移送标准,开通了全省统一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了与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行对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案件办理机制;联合公安、审判机关以及具有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企业职能的行政主管机关,定期通报个案、沟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涉及经济转型升级、影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企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妥善办理。全年共依法办理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97件127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46件2204人,着力打击索要进场费、好处费、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刑事犯罪,2016年共办理串通投标案件24件104人、强迫交易案件17件86人、非法经营犯罪274件519人,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2016年共查办利用项目审批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职务之便,向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案件130件140人。
为了将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检察机关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既讲法度又不失温度。省检察院及时出台了《关于在反贪工作中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在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时,坚持“三个慎重”: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企业账册;慎重发布涉案企业信息。不轻易开警车到企业办案,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避免因司法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商业信誉。
另外,记者了解到,2016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共办理行贿档案查询申请295884次,一年中企业减少上门查询24万多次,为企业节省了两千多万元的查询成本。“我们还与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就集中批量查询改革会签文件,实现了从个别查询向批量查询的转变,有效遏制了伪造查询函或查询证件情形的发生。”严明说。
“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根据江苏发展新目标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新能源科技、物联网、“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犯罪。”严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