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外联工作成为我国法学对外交流主渠道

  2016年,在中国法学会领导班子的重视与关怀下,中国法学会的外联工作持续创新理念与思路,不断强化联动协同能力,不断增强把握和运用交流规律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对外法学交流体系的整体综合竞争力,推动法学会系统对外法学交流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转型升级,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据统计,去年全年,中国法学会共有4份外事文件获有关中央领导批示;收到2份外交部感谢信;组派7批次团组,组织出访32人次;接待来自俄罗斯、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日本、韩国、泰国、蒙古、肯尼亚、贝宁、安哥拉、埃及、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孟加拉、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古巴等50多个国家340人次来华参加交流活动;在国内外举办5次区域性法律论坛;在国内外举办16次涉外法律专题研讨会;举办3期域外法律人才培训班,共培训来自26个国家67人。

  

对外法学交流工作

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作为我国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中国法学会在配合外交大局,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日益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倚重。

  去年3月底,东盟某国法律组织散发提案,阴谋策划在东盟法律协会第38届理事会上动议成立南海特别委员会,企图利用该委员会通过不定期举办会议、评估南海局势、提出法律方案等活动,达到在南海问题上绑架东盟法学法律界对抗中国的险恶目的。

  因会期将至、时间紧迫,中国法学会及时向外交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根据与东盟法律界交往的实际情况拿出应急方案。

  在外交部与中国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此次理事会上未通过任何决议,也未成立南海问题特别委员会,只形成了未含敏感词汇的书面会议纪要,纪要专门指出今后应通过友好方式解决所有争议。成功挫败了某国在东盟有关法律机制内炒作南海问题的图谋。

  随后,中国法学会就此次事件向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专门做书面汇报,孟书记批示:“做得好”。

  此外,外交部还专门发来感谢信,肯定了中国法学会在外交、外事方面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良好的业务技能水平。

大力宣传中国主张、中国智慧

  

  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加快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国际法治,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两个市场和两类规则的背景下,中国法学会秉承“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理念,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充分发挥主导能动,主动设置论坛议题,规划论坛发展,推动论坛结构性升级,塑造区域法律合作格局,不断完善全球法律合作网络。

  20161015日,中国法学会主导的“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中心理事会首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据记者了解,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中心是我国首家开展中欧法律与政策交流研究的高规格、综合性、专门化的平台。中心将深化中国与欧盟以及欧洲国家在法律政策层面的交流与合作作为宗旨,以加强对欧盟法和欧洲各国国家法律制度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为推进发展中欧全方位合作提供法律引领、保障和智力支持作为工作目的。中心的成立,是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中欧法治合作迈入新阶段。

  除此之外,中国法学会还积极主办、参与了诸如第二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第三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第四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等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论坛活动,极大地拓展了中国法学交流的平台,广泛宣传了中国法学界的声音。

  不仅如此,在法学交流与国际人才培养方面,中国法学会同样十分重视,去年以来举办了多次国际人才研修培养活动。

  通过第三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十期研修班、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首期研修班等系列活动,在推动涉外法律人才与我国法学法律界事务部门、法律院所、企业界等加强联络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用好用活资源 提升综合效益

  去年以来,中国法学会为全面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以“资源思维”和“战略思维”为导向,同样做了诸多努力。

  在去年安哥拉总检察长率团访华期间,中国法学会积极协调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组织3场高端培训以及研讨会,广泛邀请中非民间商会、华东政法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酷派集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国浩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等中国在非投资知名企业、律所以及专家学者等参会。

  与会代表除了在学术上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讨论外,最重要的是利用此次难得机会,不出国门就得到针对性强、实用度高的在安投资法律指导,进一步提升中方企业在安投资技能策略,增强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和自信。

  据了解,该系列培训及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投资非洲国别法律培训的成功尝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上海远东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哥拉南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在参加上海的高端培训时与安总检察长建立直接联系,总检察长回国后不久,就赴其企业进行了考察,为企业更快融入当地社会,更好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议。

  此外,在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访问坦桑尼亚期间,还专门与我国驻坦使馆共同举办了“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座谈会暨中非联合仲裁中心推介会”,包括中铁建工、四达时代、华为、中兴、中石油、招商局、上海电力、中航国际、中土公司、中华总商会、中非民间商会等近40家中资企业和中方商会的近60名代表参加座谈会,增强了中资企业遵守当地法律的意识,提高了我国企业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持续加强体系建设

增强总体能力

  去年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积极努力下,不仅仅是对外交流合作成绩的突飞猛进,在如何引领、鼓励、支持地方法学会因地制宜地拓展对外法学交流与务实合作,培育国际交流的能力和水平,引领、组织、协调各学科研究会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有效参与和影响国际规则制定,特别是新兴领域治理规则的制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方面,中国法学会进行了多种尝试与实验。

  通过与中央外办、中联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委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和机构开展沟通协调,使得这些部门同地方法学会、法律院校、法学研究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更加深入,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和共识,形成了系统联动、协同高效的交流体系。

  正是因为中国法学会在我国对外法律交流层面的出色表现,在2015年末,外交部会同国内42个有关部门共同成立的涉外法律工作交流协商机制中,中国法学会作为唯一的民间组织应邀加入。有了这样的平台,中国法学会在未来将在更广阔的空间中发挥民间优势和法律人才优势,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助力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法治强国建设和国际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