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法学会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遍地开花结硕果 争奇斗艳有作为

    2016年,是全国基层法学会蓬勃发展的一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指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指导下,全国地方法学会积极探索法学会工作方式方法,并在组织建设、能力建设等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2016年,是全国基层法学会蓬勃发展的一年。

  2016124日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上,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部署工作时强调:“地方法学会是法学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依托。特别是县级法学会,是法学会工作覆盖全国、深入基层的重要阵地。”

  他指出,要按照中央“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组织”的要求,扩大基层法学会覆盖面,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

  为此,2016年王乐泉先后到湖北、吉林、辽宁、河南、浙江、云南等省份调研工作,并听取了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广西等省级法学会的工作报告。

  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指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指导下,全国地方法学会积极探索法学会工作方式方法,并在组织建设、能力建设等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基层法学会全覆盖成果显著

  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全国基层法学会如同雨后春笋般在祖国大地上生根发芽,百花齐放。据统计,截止到201612月底,全国地市法学会新增18个,现有382个,占全国地市总数的96%,县区法学会新增656个,现有2216个,占全国县区总数的80%。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宁夏等17个省级法学会实现了市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

  推进基层法学会全覆盖的过程中,各个省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

  北京法学会在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时,前期进行了精心的筹划和周密的准备工作。除了针对法学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制定了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的系列文件,还组织召开全市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培训会,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和温州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等活动,学习先进经验。

  20161111日,大兴区法学会的成立拉开了北京市区级法学会进入历史舞台的序幕。随后北京市法学会一鼓作气,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16个区县的法学会成立工作。

  河北省法学会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全覆盖任务,从2016年初就将“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列为年度突破性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印发文件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还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支持,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

  地处青藏高原的青海省法学会在2016年同样完成了州县法学会的全覆盖工作。青海省委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帮助推动已经成立的地方基层法学会“转起来、动起来、活起来”的同时,对尚未全部成立县级法学会的部分市州进行了专项督导,要求各市州明确县级法学会成立的时间表和任务书。目前,青海省8个市州的46个县(市、区)均成立法学会,达到100%全覆盖。

  浙江把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年度补短板的重要工作领域,开展调研督查,召开现场推进会,培育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县级法学会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省在2016年共新成立县级法学会52个,8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发展县级法学会和成立研究组织,大力发展会员,全省个人会员已达20300名,团体会员656个,新增个人会员8372名、团体会员60个。

县区级法学会

机制体制得到切实保障

  “有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是法学会开展工作的必要保障。2016年,地方基层法学会在全覆盖成立的同时,也在解决法学会工作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重庆市于2012年就完成了38个区县法学会全覆盖,近年来重庆市法学会持续加强工作指导,将法学会建设向“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

  2016年,重庆市法学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区县法学会规范化组织建设、干部选配等提出相关要求。区县级法学会结合本地实际,努力适应群团特点,通过争取行政事业编制、外聘人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机构建设。

  陕西省凤翔县法学会通过坚持“抓基础、建机制、创特色、谋发展”的道路,从建立初期没有人财物,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到现在凤翔县法学会已经成为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有专职人员的先进法学会了。

  四川省巴中市法学会把“抓好市县(区)法学会建设”写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巴中的决定》,县区法学会实现全覆盖,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3名。

  新疆阿克苏地区法学会把抓好县(市)法学会建设作为地区法学会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目标、五措并举、综合发力。截至201611月初,阿克苏地区81市法学会全部成立,共核定事业编制33个,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确保了法学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除了硬件条件和人员编制的保障,探索出科学合理、符合地方工作实际情况的法学会工作模式也是基层法学会面临的一大实际问题。

  为推动基层法学会创新发展,使各个县级法学会能找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方式,云南省法学会确定在昆明市盘龙区、昭通市镇雄县、曲靖市麒麟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法学会综治维稳、法治文化、法律诊所、生态法治等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试点工作要求,并对每个试点拨付了5万元经费。

  河南省法学会为了推进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定期督导、限期落实、纳入考评”等有力措施。不仅推动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5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而且还将县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硬性工作指标,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层层夯实责任。

  河南省法学会一方面在一些工作积极性高、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另一方面通过每周报告、每月通报制度,定期督导,限期落实。截止到20168月,河南省法学会和全省18个省辖市法学会全部成立了党组,明确了党组人员,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地方法学会

依托优势开展特色服务

  为了进一步推动地方法学会工作开展,中国法学会分别于2016517日和627日举办了两期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全国所有省级法学会均派出干部参加学习。

  在培训班期间,中国法学会还在吉林省辽源市举行现场教学活动,介绍辽源市法学会的先进工作经验。

  辽源市法学会组建党委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团,主动承担理论研究、风险评估任务,职能定位更加科学。在驻军预备役团、政法机关、信访部门等建立了法律专家服务站,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优势,抓住与省法学会法治共建契机,组织专家参与依法治市意见起草,研讨方案。建立第三方介入机制,集中依法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不断拓展法律专家服务站,增强品牌建设。

  发挥法治建设中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依法有序介入相关案件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基层法学会有所作为的重要表现形式。在这一点上,成立县区法学会的工作必要性更为明显。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学会抓住鹿城区政府职能转移的契机,向区编办申报,获准成为第一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鹿城区法学会将退居二线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法学院校教师、律师以及专业人士有效整合,组成课题组、顾问团、服务队、调处组,主动承接化解信访积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团队式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了党委政府减压阀、社会矛盾化解器、稳定风险降解员的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地方法学会还依托自身法律资源优势,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

  辽宁省法学会在2015年就已经实现了县级法学会和基层法律顾问站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2016年又着力实现“法治实践基地的全覆盖”,要求各地通过设立“法治信息员”等方式,积极推动工作触角向村社层面延伸。

  与此同时,辽宁法学会还积极指导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及换届工作,推动县级法学会党组建立。截至目前,7个市级法学会按时完成了换届,10个县级法学会成立了党组,部分乡镇法律顾问站成立了党小组。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制定并实施《自治区法学会专业研究会评估细则》,对所属专业研究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基础建设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评估考核,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推进了研究会建设。连续八年发布《宁夏法治建设回顾》,客观公正记录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的进步,介绍区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司法体制改革、法学研究、法学教学与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高度重视专业研究会建设,通过统筹指导、紧密联系、评优激励、成果推介等多种方式,推动11个专业研究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着力提供智力支持、服务保障和精神食粮,促进专业研究会工作更加接地气,研究成果更加务实管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使专业研究会成为促进法治南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随着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的持续推进,一批又一批富有特色的基层法学会涌现了出来,为我国基层法治治理贡献着智慧和力量。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未来,基层法学会将翻开新的历史篇章,继续沿者中国法学会指引的方向前进,不断发展壮大,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