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性法律文化研究奖项申报公告发布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中国的法律文化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律文化研究奖项。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3000元。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从事法律文化研究的工作者均可申报。
申报成果内容限于中外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等相关研究成果,学术著作(不包括工具书、译著、论文集和个人文集),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成果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17年4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整体形式申报;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及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下列成果不予受理:自2007年设立“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以来曾经申报参评的成果;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成果违反学术规范。
邮寄方式申报时间自2017年1月20日至5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3000元。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申报成果内容限于专门研究法学教育的著作及论文。成果类型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时间自2007年1月至2017年5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自2007年设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以来,曾经申报参评的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果不予受理。
申报者请登录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网站下载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寄给联系人,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时间自2017年1月20日—2017年5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