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法学会工作呈现十大新亮点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浙江省法学会近日总结了2016年工作亮点,浙江省法学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持浙江精神,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进程的基本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呈现十大新亮点。
亮点一:
领导调研指导,提振工作精神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亲临浙江调研,赴温州市鹿城区法学会指导工作,在杭州召开部分市县法学会、研究会及高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对浙江省法学会各项工作特别是法学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和县级法学会、研究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
亮点二:
完成交办任务,获得省委肯定
根据浙江省委指示,浙江省法学会牵头组织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得到浙江省委肯定;省法学会承担了浙江省2016年度重大改革项目评估工作,完成“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任务,得到省委深改组好评;省法学会完成《浙江省危险驾驶案件调研考察报告》《关于浙江省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意见》研究,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省法学会召开《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专家论证会,提交的专家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
亮点三:
坚持正确方向,引领学术导向
浙江省法学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座谈会,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针对法学研究领域充斥着“言必称欧美”的错误学术倾向,在浙江日报发表《社科研究不能言必称欧美》的署名文章,引领学术导向和良好学风。
亮点四:
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组织全覆盖
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开展调研督查,召开现场推进会,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全年新成立县级法学会52个。
亮点五:
培育先进典型,推广鹿城样本
总结温州鹿城区法学会工作经验,形成《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鹿城样本》,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陈冀平、副会长王其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中国法学会调研组赴鹿城专题调研,并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
亮点六:
搭建学术平台,繁荣法学研究
省法学会组织课题研究60项、专题学术研讨会20余场、法学沙龙5场。召开以“浙江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评价体系为主题的第六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共同主办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的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开展“我为法治浙江献一策”征文活动,举办浙江法学论坛,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理论研讨会”,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组队参加中国法学会“中国法治论坛”,协助中国法学会举办“两岸四地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问题”研讨会以及中政委法治理论创新调研会;组织论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获优秀组织奖。
亮点七:
推动成果转化,指导法治实践
省法学会多篇《要报》获得批示,应用指导法治实践。如《优化我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促进民办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全面深化我省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深化舟山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难题研究的建议》等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应用于相关领域。
亮点八:
运用人才优势,发挥智库作用
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中国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发展规划》《浙江省食品安全若干规定》《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论证工作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草案)》等国家法律的修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双百”报告会17场。直接参与和指导14项基层普法系列活动,组织会员参加“平安宣传月”、科普月、“12·4”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亮点九:
强化学术阵地,扩大宣传影响
省法学会办好《法治研究》,全年共发行6期,入选论文110余篇。尝试专题组稿,有效提高转载率,进一步提升影响因子,受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表扬。及时维护更新“浙江法学网”信息数千条,编辑《浙江法学动态》6期,撰写完成《浙江通志·社会团体卷·法学会章》,加大对研究成果和学会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影响力,增强吸引力,提升凝聚力。
亮点十: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省法学会发挥党组核心作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党总支和各支部换届选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干部素质有实效。先后有多名党员干部获得“G20峰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11—2015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增强机关工作力量,从基层检察院、法院选调2名以及公务员考试录取1名工作人员,科学合理配置部室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锤炼干部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