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靖安“四个全覆盖”构建野生动物栖息家园
本报讯(记者张勇 □胡华山) 近日,江西省靖安县森林公安局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收缴的白鹇、黄麂、猪獾、尖吻蝮共30只(头)保护动物放归自然,成为该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版)施行以来的第一案。
据悉,该局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查和防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并通过对全县范围的农贸市场、餐馆、农家乐等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实现防控打击全覆盖;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宣传飞信及树立警示宣传牌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通过与农贸市场、餐馆、农家乐等业主签订拒绝参与捕杀、藏匿、运输、携带和经营野生动物承诺书,实现诚信建档全覆盖;通过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期、在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候鸟迁徙区域每天进行2次以上巡查,实现林区巡查全覆盖。
自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以来,靖安县森林公安局已侦破非法收购、贩运野生动物案1起,查处偷猎案件6起,处理违法人员8人次,收缴高压汽枪2支,猎具15个,野生动物53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