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法院裁定一拟拆房产司法拍卖无效

  本报讯(记者古其铮) 此前备受关注的浙江金华迁拆副总指挥家属低价买地拆迁后获赔千万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获悉,该院125日作出裁定拍卖无效。

  据悉,坐落于金华市区的一幢商务楼因房主高恒集团银行贷款逾期遭法院执行拍卖。在房主对房屋评估价值过低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以3110万元将该商务楼拍卖。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中获得了1亿余元拆迁补偿。经核实,在低价购买该商务楼并获得高额拆迁补偿的过程中,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家人占有15%的股份。

  20151222日,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根据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对沈兆春、沈兆春的表弟盛建忠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去年215日,对沈兆春妻子盛秀春等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同年420日,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沈兆春移送审查起诉,以涉嫌贪污罪对盛建忠、盛秀春移送审查起诉。

  经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证实,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妻子以他人代持的方式,拥有高恒集团商务楼拍卖房产15%的股份。以此计算,沈及家人获利千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当初参与拍卖的两名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两名竞买人均为他人代理人,其中竞买保证金和拍卖成交款均由他人提供,最后拍卖成交的四名买受人中有一人为黄某的代理人,黄某实际提供622万元,而另一名未成交的竞买人也是黄某代理人,其160万竞买保证金也由黄某提供。原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妻子通过他人代理方式亦实际出资622万元。

  法院对高恒集团请求撤销坐落于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予以支持,故撤销该拍卖成交确认书,对高恒集团请求赔偿损失,应待裁定生效后再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