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关注“舌尖上的安全”

    春节将至,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地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在这个特殊的时节,如何从行政措施和法律上保障大众的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

 


 

  “民以食为天”。

  要说老百姓平时最关心的焦点问题,食品安全绝对应该是必选项。

  近年来,伴随着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等问题食品接二连三的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沉重地打击着人们的饮食信心……

  尽管目前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食品安全仍存在超标、法律法规缺失、检测及环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有报道称,现在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

  眼下,春节已经进入倒计时。团购年夜饭、网购半成品、“年夜厨师”上门服务等都日渐火爆。当人们尽享“互联网+食品”带来的各种时尚和便利的同时,更不应忘记这段时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尤其要注重食品安全问题。

  为了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中央强调,要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专项整治战役

  如今,只要打开媒体报道就能看到,在全国各地,一场食品专项整治战役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中。

  事实上,这场战役始于201612月下旬。彼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已经下发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声令下,各地食药监部门都积极开展行动,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特点,各地加强了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此外,各地食药监部门相继开展对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包括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为了做到监督检查无死角,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也被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各地食药监部门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

  这场食品专项整治战役从中央到地方实现了全覆盖,如黑龙江省集中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青海省深入开展近两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等等,都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进行全覆盖检查,让公众在重大节日期间购买食品得到更安全的保障。

消费警示注重细节

  春节期间逛庙会是中国传统的民俗。

  “厂甸庙会”“地坛庙会”“五显财神庙会”“万岁山春节大庙会”“东岳庙会”等全国各地比较有名的庙会可谓如数家珍。庙会上的小吃很受消费者欢迎,但由于这些食品多现场制售,露天的环境,半成品的烹制,都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易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不过,今年春节期间,食客大可以在庙会上大快朵颐。不少地方都严格规范了庙会的食品现场制售行为。

  在北京今年的庙会中,所有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公示其经营的食品名称、品种,像深受大众喜爱的“羊肉串”,经营的商家必须明确标示其原料,不得不标示或仅模糊标称“肉串”。

  不仅如此,北京市食药监局对庙会食品经营者准入资质、食品经营环境、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材料进货以及现场加工制作规范等方面,都将全面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作为消费者的你不小心吃到了不健康的食品,还可以进行举报和投诉。庙会主办方将在活动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人受理涉及食品等消费投诉举报,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此外,春节期间关于食品的消费警示也不少。

  “不轻信,莫贪小,常保警惕心;细查看,多比较,购前深思量。”这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警示顺口溜。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各地食药监部门纷纷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春节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适时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节前饮食消费的注意事项,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期间,在集体性就餐的环境里,“舌尖上的安全”更容不得半点马虎。而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又该如何处理呢?

  毋庸置疑,守护国人“舌尖上的安全”,除了监督预防,正确及时的应急处理同样重要。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近期,多地分别聚焦“跨区域应急”“质量安全处理”“应急救援”等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全过程开展演练,切实强化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群众安全。

  20161115日,京津冀在北京农展馆联合举办了一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的食药监管人员,北京市公安局、卫计委一线执法人员等近600人参加演练。

  据了解,北京85%以上的食品依靠外埠提供,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河北和天津。三地食品监管部门在此次演练前和演练中,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就应急响应程度、范围、方式方法等细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演练现场,临时搭建的“北京某会议中心”“急诊”“河北某商贸公司”“天津某商贸公司”等相关事件发生地位于场馆四周。演练以北京市朝阳区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为切入点。随后该事件按照程序上报、先期处置并展开急救。接下来,海淀区、门头沟区也相继发生相似食源性疾病报告,三个辖区事件患者均表现为眩晕、低血压、心动过缓等一致体征,事发2小时50分钟后,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食药安委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II级响应,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多部门各司其职,迅速把食物“中毒”原因指向某商贸公司正在进行二次分装的可疑淀粉。通过向上和向下追溯,最终查明了可疑淀粉的来源和流向。

  同样是2016年的1214日,广西南宁市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1216日,湖南省邵阳市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关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强化食品应急处置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曾多次表示,要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能够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节日期间,地方各级食药监部门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切实做到节日期间监管不中断,做到休假不休监管。为了能严格执行此项制度,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春节期间值班安排报120日前总局值班室,以便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可以在第一时间统一调度。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春节期间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易发期。事实上,无论春节还是平时,餐桌上的安全都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加大了食品安全标志修订的力度,但标准依然缺失、滞后、有的虽然有标准,但是没有配套的检验方法。

  至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已有一年多时间。期间,食药监部门与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相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行刑衔接办法、协调联动机制,实行“两证合一”,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等。

  虽然这部法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重典,然而一部法律是否能解决食品领域所有问题呢?

  对于这一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认为,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靠一部法律解决食品领域的全部问题,必须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推进配套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形成互相支撑配合的法律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这一法律体系包括,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等等。

  显然,要确保最严格的法律制度能够落地。还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规定,细化落实规章、行政法规。毕竟,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