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在东莞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锐忠 □池泽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广东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地市法学会建设,广东省法学会在2016年努力探索法学会工作发展的新模式,成效显著。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方面,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成绩尤为亮眼,得到了多位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
2016年12月30日,广东省法学会在东莞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会上总结交流各地市法学会开展“一社一会一党组织”建设的经验,研究进一步推动全省法学会建设的新举措。
地级法学会工作亮点纷呈
记者从广东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过去一年以来,广东省法学会坚持“立规矩、抓培训、上水平”的整体工作思路,通过制定《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9个创新管理的工作规范性文件、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干部综合素质高级研修班”以及推广地级法学会典型经验等工作推动全省法学会规范化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巧用“第三方力量”,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1月到11月30日,法律服务社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365件、447人(次)。法律服务社工作得到了多位领导的批示肯定;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与“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深度融合,成为“双百”活动常态化的地方品牌,已组织报告会共68场,听众达4万多人;深化“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协调资源多方借力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来自广州、深圳、河源、汕尾、江门、清远、潮州、揭阳8个地级以上市法学会负责人也在会上就2016年法学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别作了经验交流。目前,汕尾、江门、清远、东莞、中山、揭阳、河源、梅州、惠州、广州、潮州、肇庆等12市经批准成立了中立法律服务社(阳江、中山2市已挂牌运作,正在补办批准手续);汕尾、东莞、清远3市率先成立了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肇庆市为成立基金会的200万原始基金也已到账。其他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也紧锣密鼓地开展筹建工作。
东莞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介绍东莞市法学会经验时表示,一直以来,东莞市法学会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开拓法学会工作新局面。通过积极推进“一社一会一党组织”,组织课题研究,推进法学研讨,引领全市法学力量推动东莞市法治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目前,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已正式注册登记,开办运作。”邓志广说。
座谈会当天,与会代表参观了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并为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揭牌。
提升“六个平台”
在座谈会上,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充分肯定了各市法学会的工作和“一社一会一党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进一步提升全省法学会“六个平台”上下对接联动的水平。抓好抓实“一社一会一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上下联动规范完善平台对接;继续强化法学研究平台,办好《法治社会》期刊;提升与省人大常委会共建的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平台,在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深化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与“双百”活动融合,彰显常态化法治宣传的特色;推进“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进基层,合力打造法律服务新品牌;拓展对外法学交流平台,增进共识提升法学话语权。
在创新法学会宣传手段方面,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影响力;重视媒体对外宣传;积极开拓《法治社会》网上平台,形成平面媒体与网上平台紧密结合的态势;办好《要报》广东版,构建成果转化运用的新渠道。
在考核办法方面,全省三级法学会要认真组织实施考评,探索推动工作的新抓手;及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考评工作科学化。要进一步强化法学会自身建设。强化分类指导,夯实基础建设;总结推广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建设经验,指导市、县(区)法学会加强自身建设;继续重视强化政治引领和业务学习,为各级法学会建设发展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