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青岛崂山法院 推进专业化审判工作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王本朋 王莹莹) 为切实提升审判质量、促进办案效率,山东青岛崂山法院优化资源配置,设立法官工作室、专业化法庭,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
优化资源配置,
审判组织专业化
一是设立法官工作室。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两个专门的法官工作室,配备2个办案组,其中法官2人,书记员4人,负责办理督促程序、小额速裁程序、实现抵押权案件以及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可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案件及司法确认案件。自2016年4月份成立以来,两个法官工作室共结案1514件。
二是设立道路交通审判庭。将民事审判第二庭职能调整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在交警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崂山公安分局、崂山区司法局联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协调崂山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所、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参与联动调解,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理赔、诉讼一站式服务。2016年5月份成立以来共处理300余件。
三是设立金融审判庭。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成立首家金融审判庭,依法审理一审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财产保险和票据纠纷等金融纠纷案件,同时承担总结审判经验、发布审判信息、提出司法建议、开展金融决策前瞻性调研等工作,实现了涉金融机构和金融类案件的专业化审理,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妥善化解金融纠纷,达到专案专审、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效果。2016年共审理金融类案件1645件,标的额近34亿元。
四是设立专业案件巡回法庭。在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通过座谈研究、与仲裁员共同调解案件、群体性案件提前沟通等形式,联合化解劳动争议,2016年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20件。针对近年来辖区群体性物业纠纷频发现状,设立了物业纠纷案件巡回法庭,并与崂山区司法局、崂山区房管局建立物业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加强对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司法指导和诉调对接,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纠纷,2016年共审理此类案件883件。
依托诉调对接中心,
审判服务高效化
一是借力诉调对接中心,案件分流快调快审。以“指导分流室”为中枢,对来法院群众进行诉前辅导,根据诉前辅导结果进行分流或诉讼,实行案件层级化解。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在立案登记前,经当事人同意由法院委派调解员先行调解;登记立案后,对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委托调解,或者交由诉调对接中心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不适宜调解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繁简分流、速裁、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化解。
二是推进速裁试点工作,高效快捷定分止争。速裁工作着力在“速”字上下功夫,经当事人同意,速裁案件的答辩、举证期限不受法定期限的限制,对当事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的案件,立即安排开庭审理;对当事人认为事实无争议的案件,简化法庭调查程序,直接进行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开庭时间、地点不受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限制,办案人抓住合适时机,利用电话调解等方式高效快捷审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