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复杂的行政审批说“再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指出,“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其中一项是,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
2016年3月9日,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在介绍2016年工作重点时指出,要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谈到行政审批时,李克强指出,“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其中一项是,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
行政审批改革已进行过多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逾2000多项,但实际效果并非尽如人意,仍然有一些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最后批准放行要经过繁杂而冗长的审批手续。审批改革成为一个难题,成为阻碍改革有效进行的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作为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先手棋”,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仅2016年一年,国务院就多次印发文件,“刀锋”直指行政审批中的各种陈年旧疾。
取消152项行政审批
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中,“简政放权”已然成为其中的一个高频热词,行政审批改革成为“简政放权”的首要任务。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大刀阔斧地取消了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与此同时,国务院强调,不仅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也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规定,清理内容包括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
此举目的是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为更好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中央编办组织编制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指引》,并在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试点,旨在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得益于此,国务院各部门审批速度大大提高。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第三季度,国务院51个部门526项审批事项的受理数量为96.17万件,按时办结数量为95.19万件,逾期办理的仅占0.28%。
2016年,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进。2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一批包括户外广告登记,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等等内容的行政审批事项。
至此,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
该文件规定,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不得把已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根据文件公开目录可以发现,第二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以省(市、区)级居多,也有不少涉及县级政府。如,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其审批部门是县级公安机关。
就主管单位门类而言,取消最多的部门是税务机关,16项审批事项被取消,其次分别是城乡建设部门12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11项,食品药品部门7项,环保部门6项。
从中可以看出,被取消审批最多的部门都是直接关系民生或国家战略大局的领域。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被取消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全部是与广告相关的事项。如,户外广告登记审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烟草广告审批等。
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简政放权进程。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事实上,国务院已连续三年对审批事项以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经取消或下放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1/3。
清理规范192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第一批拟清理规范的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
按照中介服务自身特点和与行政审批的关联程度,清理规范的主要处理方式有三类:第一类是清理规范后全部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
经过研究论证,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文件,展开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文件要求,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首批清理规范事项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涉及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门的53项行政审批。这些都事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改革和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6年2月28日,国务院再次印发文件,即《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决定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国务院第二批公开清理规范的目录,银行金融和科学技术是涉及事项最多的两个领域。
金融领域,会计师事务所涉及事项最多,相关事项达50项,占26%。并且,几乎所有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都与银行金融相关。与此同时,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也有16项,也多数与银行金融相关。
科技领域,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以铁路、民航、水利水电、交通运输、药物检测等居多。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涉及考古、文化遗产、版权保护、珠宝玉石检测等领域。
如,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
相比第一批清理规范目录,第二批明显偏重于银行金融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成为2016年行政审批改革收益最多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回看清理规范总数,两批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达281项,占原有总数近70%,足见力度之大。
减少23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共取消25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57%,其他转为行政许可、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或其他权力并进一步改革,消除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与此同时,中央层面核准项目共减少76%,95%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和98%以上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精简85%。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2016年5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放管服改革实质是政府自我革命,要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
会上,李克强要求,中央层面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要达到90%以上。
会后不久,5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清理规范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42项,减少23项,精简比例35%。
方案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
在纳入清理规范的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项。
其中,整合事项最为值得关注。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1项整合为4项;水利部门6项整合为2项;文物部门4项整合为1项;林业部门3项整合为1项。
改革不仅从缩减审批事项入手,还对具体服务提出要求。文件明确提出,各地区要将由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实施的报建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
事实上,此类改革并非首创。在2002至2004年间,国务院曾先后三批取消和调整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的近一半。此后,相关情况并未根本好转。
如何看待此番改革的实际效用?进行中的改革令人期待。正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所言,与之前审批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内容上更全面、更综合、更系统,此次公布的审批清单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