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1至11月批捕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1114人

伤害、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2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依法批捕涉嫌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成年犯罪嫌疑人378人,起诉64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18人。其中,伤害类、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女性中学生涉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新的增长点。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对128名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导476人,身体康复311人;共对2586名涉罪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056人,附条件不起诉547人。今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共引导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案件526件,有效消除了因校园欺凌和暴力造成的不良影响。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介绍称,目前,全国共有1960个检察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机构,共有7300名检察官担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单独或配合其他部门建立了2074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已在全国1.2万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6万余场次;已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主题“两端一微”1100多个,制作推送相关主题影视剧、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型法制教育作品761个。

  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表示,根据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看,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违法与犯罪交织,情况较为复杂,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涉案主体方面,校园暴力以男性为主,但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在作案手法上,作案动机的简单性和突发性明显,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比如:广东检察机关对2013年至2015年受理的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统计发现,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分别占总数的38.41%37.68%7.25%5.80%;男性占99%,被告人1415周岁占21%1618周岁占49%。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对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办理的44件校园暴力案件统计发现,故意伤害案占18.2%,抢劫案件占27.3%,寻衅滋事案占6.8%;小学生占15.3%,中学生占79.3%,大专院校学生占5.4%

  另外,发布会还通报了检察机关参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10个典型案例,包括甘肃某检察机关对涉罪少年进行有效帮教,使其于20166月顺利考上大学的“教育挽救‘恶逆变’犯罪少年”,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联合区教委、团委联合创办的“‘西检杯’法律知识竞赛持续17年”等事例。张志杰还透露,目前最高检未检办正在与上海社科院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拟在2017年推动健全完善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法律规定和机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