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桂林中院集中发放315万元执行款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余作才) 近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该院院长陈敏为30件案件11名申请执行人当场发放执行款315万余元。其中,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房二卖”赔偿款案4件、延迟交房承担违约金案24件、合伙协议案1件、民间借贷案1件。
“感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他们雷厉风行,为我跑前跑后,帮我追回了这笔我自己怎么也讨不回来的钱,太感谢他们了。”在执行款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孟女士感激地说。2006年,孟女士在桂林财富名城订购了一套房子,到2008年还是没有拿到房子。后来她得知,开发商“一房二卖”,卷钱跑了。无奈之下,孟女士只好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开发商双倍赔偿其经济损失。官司赢了,可是孟女士的胜诉权益迟迟不能得到兑现。她只得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此案,最终拿到了46万余元的赔偿款。
11月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启动第二轮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奋战,不仅全部执结1092件案件,还执结清案台账之外案件1246件。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土地闲置案件、长期未结案件、长期信访案件等重点案件共458件,到位标的1.28亿元;执结其他案件634件,到位标的4510.27万元。
陈敏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加大对尚未执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的作用,借助信息化查控系统,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法敢用、善用强制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