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多举措解决执行难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近年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全程信息化、执行举措高效化、执行队伍职业化的“四化”方针,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6年10月底,该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4223件,同比上升16.5%,结案3359件,同比上升27.6%,结案率68.5%,执行到位率60%。
尝试“繁简分流”机制
该院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了财产查控小组,对新收案件,由查控小组统一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在收案后3日内送达当事人。同时,查控小组负责在30日内完成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的调查和控制。另外,还尝试“繁简分流”机制,将涉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执保字案件、罚金案件等较为“简单”案件交由专人负责,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
对新收涉民生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所有的涉民生案件都定庭定人执行,并优先保障;同时,开展了旧存涉民生案件的清理工作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定期对所有未执行完毕的涉民生案件进行网络查控,实行常态化管理。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1945件,执结1502件,执结率77.2%。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
该院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了人员、设施完备的网络司法查控中心和具有视频会商功能、远程指挥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同时,不断强化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从去年12月份开始,该院执行标的物的处置,全部通过网络拍卖。今年,已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了房产36套、车辆3辆,累计成交22笔,成交金额3406.5万元,溢价率207.3%。
完善执行“110”制度
全天候保持对“老赖”的强制执行力度,以充分发挥“执行110”作用。在该院官方网站上设立“执行110”专栏,向全社会公布“执行110”举报热线;在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送达《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通知书》,将案件承办法官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庭局长监督电话告知当事人;执行人员按小组实行值班制度,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发现“老赖”踪迹,群众都可拨打电话举报。符合出警条件的,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出警,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
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从严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不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上失信名单为原则、不上失信名单为例外,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63人次。特别是将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在本院及各街镇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利用舆论压力迫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债务。同时,持续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并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今年以来,该院开展集中出警行动81次,限制出境27人次,依法拘留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