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与辩护制度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23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陕西省律师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与辩护制度研讨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兼司改办主任尤青等100多名法学专家及法律实务界人士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共分为“审判中心主义改革背景下的辩护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护制度”“速裁程序与辩护制度”“有效辩护制度”“刑事法律援助制度”5个单元。樊崇义在会上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要改变过去“公安做饭,检察院端饭,法院吃饭”的“以侦查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而且要纠正法院庭审形式化、人民群众重信访轻视审判的观念。同时,刑事辩护也需要实现“由非理性辩护到理性辩护”“由无罪辩护到多元化发展”“由对抗到合作协商”三个转型。

  顾永忠在主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护制度转型”的发言中,就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的区别进行了简要介绍。周长军表示,他对山东省20多基层检察院实际调查发现,刑事速裁程序中律师介入的案件不足总量的10%,值班律师形式化较为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提出,让被告人坐在法官正前方有“有罪推定”的嫌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席主任朱明勇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该对可不可以允许反悔、是否允许被告人和辩护律师自由商量等问题进行明确。

  另外,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何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贺红强等就英美国家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及刑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等进行了介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干部符尔加就四川省审查逮捕阶段辩护权的运行现状、北京市西城区法援中心主任于超就公设辩护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简要分析。赵黎明呼吁,应改变以往的“部门立法”传统,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到刑事立法中去,政府要高度重视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上升、律师参辩率下降的问题,重视实体正义的同时注意程序的公平,比如:刑事案件庭审中,检察院可以委托公职律师代替佩戴国徽的公诉人出庭,形成与社会律师形式上的公平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