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即墨市国土局篡改征地档案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1月2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即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涉案土地并未按照规定办理征收、审批等手续情况下,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采用篡改档案等方式将拟出库土地偷换为未经征收的农村集体农用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并未纠正其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遂于11月25日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据了解,2010年11月,即墨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监管职责,致使面积约26亩未经征收的农村集体农用地,被其工作人员篡改征地档案、填写出让方案上报审批,将涉案土地分割为4块分别挂牌出让,并先后与受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后,于今年9月9日,向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纠正相关违法行政行为。但该局逾期未予回复,亦未纠正违法行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遂依据有关规定,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