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一中院破解执行难“攻坚战”成效初显
执行到位33亿元 曝光“老赖”139名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139名自然人、法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20余名被执行人采取边控措施,执行到位金额33.01亿元。1至11月间收执行案件1688件,同比上升26.69%。执结案件1607件,同比上升23.93%,平均执行天数、实际执行率、执行终结率等多项指标均较去年优化……”由法官主导的“1+X+1”、大标的额案件双管控等制度成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推动执行难破解的有效抓手,并由此取得阶段性成果。
“执行难,指的是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形,而执行不能指的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少而标的额很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案件。”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唐卓青向记者解释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澄清了公众对于执行工作中的一些误解,随后通报了今年1至11月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
据悉,该院今年以来通过查找自身短板,以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实效化”为抓手,全院协同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总策略,并于今年7月1日成立了执行裁判庭,实现了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的分离,成立执行法警大队,加强执行警务保障。在执行局内部推动法官主导的“1+X+1”(1名执行长<由入额法官担任>+若干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名执行司法警察)办案模式,针对超过5000万元的大标的额案件实行双重管控制度,即此类案件实施终结本次执行的,必须经合议庭以及局处领导同意,确保应执尽执。对于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的案件,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高威慑力。在突出执行部门主体作用的同时,还从立审执兼顾、以巡回研判方式带动辖区执行工作共同推进以及加大保障宣传力度等多方面加强对破解“执行难”支持,形成全院乃至整个一中院辖区破解“执行难”的合力。
此外,一中院还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积极借助电视台、网络新媒体、公共区域电子大屏幕等平台,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拍卖公告等信息,力求对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全方位“围追堵截”。
今年,上海一中院通过制度规范、信息化手段跟进等举措,已使执行难破解工作成效初显。该院副院长孙敬沪表示,下一步上海一中院还将继续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实效化”建设。借助即将建成的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查封、冻结、指挥”信息一体化,通过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力促综合治理整体工作格局的形成,力争让该院的执行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