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兵团一八四团司法所为81名民工追回劳务费
本报讯(记者周泓伯 □杜向前 柳德) 近日,81名四川籍民工来到新疆兵团十师一八四团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声称在一八四团八连唐某的地里摘辣椒,干完活以后唐某不给他们支付劳务费,经多方打听,一八四团司法所能为农民工要回劳务费,便来申请法律援助。
据悉,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摘完一行长约600米的辣椒650元。干完活后老板唐某以徐某等81人采摘的辣椒杂质太多为由,拒付劳务费。
掌握基本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81名劳动者代表徐某及雇主唐某进行谈话、询问,并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民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徐某等81人同意每人扣除50元,唐某同意当天支付剩余劳务费37万余元。
本案件中,徐某等81名劳务提供者与唐某之间未签订劳务合同,对劳动内容、劳动报酬的支付等事项约定不清,为矛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结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在以后的生产、劳动中签订合同,多学多用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