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事业还有多少“最后一公里”?
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将进一步成为新的刚需,养老产业潜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我国助力养老的“最后一公里”将长期存在。
国家五部委即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期联合发文:加大对养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舆论认为,此系信贷助力养老的“最后一公里”。而我对此却另有见解:别让信贷助力养老成为“最后一公里”!
这几年助力养老“最后一公里”的报道时常出现。2014年北京市颁布《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时,就有“该条例所带来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养老思维模式的变革,是助力养老的‘最后一公里’”之说。前不久,在探讨老年健康服务业需要提供有价值的自身服务发展平台时,又有“老年健康服务业的付费问题即成为助力养老的‘最后一公里’”之说。
而今,当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加大对养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时,仍有“信贷是助力养老‘最后一公里’”之说。
助力养老是否存在“最后一公里”?
可从如下数据中找到答案: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到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3亿,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4亿。老年人口以每天400人、每年15万人的规模和年均6%的速度增长。全国接近300万人面临养老问题,但公办养老机构十分欠缺。
养老市场缺口巨大。另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5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已超过4500亿元。而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机构不仅是“一位难求”,而且已有的养老机构在养老设施、服务上都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难以照顾护理、康复等有一些特殊需求的老年人。而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将进一步成为新的刚需,养老产业潜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我国助力养老的“最后一公里”将长期存在。
可见,信贷助力养老不可能成为“最后一公里”。
当然,我们要使信贷助力养老别成为养老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要切实把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落到实处,而且还要解决好现在和今后助力养老工作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例如,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就涉及到如何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如何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如何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等诸多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切实解决好了,才谈得上信贷助力养老“最后一公里”的阻塞被打通。
又如,为使当今老年健康服务业真正成为朝阳产业,又涉及到如何在养老健康服务业平台上真正注入有价值的服务,如何为“养”和“医”无缝对接提供制度保障等等。
总之,由于“最后一公里”问题直接关乎我国养老产业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弱势群体的生存问题,最终还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只有当我们完善了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创新了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拓宽了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特别是当我们基本解决了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村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及其生活保障问题时,我们才可以这样说:我们终于在破解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短板上切实着了力,终于实现了把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点。
基于互联网提供劳务是否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作为此类争议的典型代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判决Uber优步与司机存在劳动关系,但其所依据的Borello测试体系则有内在不确定性的问题。成文法国家提炼“从属性”概念并构建相应的审查标准,借由司法经验已形成裁判要点。在我国现行制度框架下,不应当认定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属于劳动关系。面对互联网的发展,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需动态调整,亦应避免劳动关系泛化。
关键词:网约租车;劳动关系;从属性
——摘自清华大学法学院王天玉论文《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的劳动关系认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所界定的网络侵权责任是建立在Web2.0环境下的侵权模式基础上,而如今网络已经进入Web3.0时代网络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建立在Web2.0环境下的网络侵权责任并不能囊括Web3.0环境下的所有网络侵权问题,尤其是对Web3.0环境下网络侵权责任的规制捉襟见肘。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在于理清Web3.0环境下的侵权模式,并根据该侵权模式建立起相应的网络侵权责任,以达到全面规制Web3.0时代网络侵权行为的目的。
关键词:网络侵权;Web3.0;转发者责任
——摘自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新彦论文《网络侵权中转发者责任考察》
为解决收入分配格局中劳动报酬比例过低和居民收入比例过低的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税收调节在实现分配正义中的积极作用。为此,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在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的基础上,侧重于强化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选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在个人所得税立法中,实体制度建构的重点是完善费用扣除制度,改革和优化税率结构;征管程序制度变革的关键是建立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健全个人收入信息监控制度。应当制定推进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工作意见,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步伐。
关键词:分配正义;个人所得税法;税制改革
——摘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分配正义与个人所得税法改革》
两则案情相似的案例展现出风格迥异的审判思路,法条主义的审判采取一种先解释后演绎的“顺推”模式,而后果主义的审判则采取先对后果进行预测再评价的“逆推”模式。法条主义的审判以存在唯一的法律解释结论和价值共识为前提,在疑难案件的裁决中,这种裁判思维遭遇法律解释的难题和价值衡量的困境;后果主义作为一种结果导向的法律思维,区别于现实主义的价值司法和目的论的法律论证,须经受可预测性、可行性和可欲性的批判性检验才能成立。要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能将两种裁判思维绝对对立,需要将两者结合起来。
关键词:法条主义;后果主义;法律解释
——摘自南开大学法学院王彬论文《司法裁决中的“顺推法”与“逆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