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白天 杨丽) 自2012年以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在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中,认真落实县委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2件54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33件,有效震慑了各类职务犯罪。
拓展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健全“侦查一体化”“侦捕诉协调配合制约机制”,加强与县纪委沟通协调,增强突破案件合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年来,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9件,帮助建立完善制度和落实预防措施。推动行业和系统预防,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机制,与县民政局、监察局等单位签订预防共建协议,对全县89家单位预防工作进行考核,推动预防工作常态化。开展“黄河预防工程”、生态移民和扶贫攻坚、民政系统等专项预防活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和警示教育,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分析35份,举办预防教育讲座68次,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5000余人次,引导公职人员依法廉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