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化解矛盾 联席调解见成效
海南省琼海法院协助人社部门为23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
近日,海南省琼海法院协助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了23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并第一时间为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23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46万元。
据了解,由于海南千博乐城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兴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博鳌乐城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属同一投资人所有)长期拖欠23名职工工资,从今年3月至8月,三家公司的23名职工陆续到琼海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局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后,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3次调解,每次调解均签订了工资发放协议,但随后公司都以资金链断裂为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
经查,三家公司资金链断裂确属实情,但其屡次出尔反尔的行为如同火上浇油,使职工的情绪更加激动,使该案变得愈加棘手。这种情况下,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完全可以依法对双方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如当事人对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了妥善解决双方矛盾纠纷,人社局决定启动联动工作机制,邀请法院参与23宗案件的调解。
10月17日,该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与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沟通,要求联合调解,开展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法院方面立即召集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雷平等几位民事法官共同研究。在听取了23宗拖薪案件的基本情况、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调解中出现的障碍等情况后,法院的法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结合案情以及案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经讨论研究,达成了一致调解方案,并确定了联动工作的主体单位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助单位为法院,同时建议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法律工作者为23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之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法院根据联动工作方案分别开展工作,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背对背的调解,在了解他们的调解意向后,联动单位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10月21日,在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及多方共同努力下,三家用人单位分别与23名劳动者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即:用人单位在5日内向劳动者支付60%的拖欠工资,余款在2017年1月20日支付完毕,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此时,法官不失时机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建议当事人对上述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所谓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到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确认全程免费,其法律效力等同法院判决书。
经过法官的释明,双方当事人认为司法确认是对双方权利的保障,用人单位和23名劳动者当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当场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材料均齐全,法官立即通过电话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司法确认听证程序,最后当庭对海南博鳌乐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海南千博乐城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兴瑞泰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与23名劳动者签订的调解协议确认为合法有效。
至此,23宗历经半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对于这种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联动开展调解化解纠纷的工作方法,双方当事人均予以高度的赞赏。据了解,截至10月27日,3家公司已向23名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