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精心打造载体平台努力优化服务管理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近年来,辽宁省法学会坚持构建以省法学会为龙头,以研究会和学术委员会为两翼,以市县法学会为骨干,以乡镇法律顾问站和村社法治信息员为延伸,以个人会员为基础的组织架构体系和工作格局,并以此为支撑和依托来组织动员、整合凝聚广大会员,真正将会员工作作为法学会工作的基础性、保障性工程来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切实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会员是法学会的基础,法学会工作归根结底要靠会员来开展。辽宁省法学会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今年,辽宁省法学会会员总数预计突破3万名,目前各地正在加速做好向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会员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将会员发展作为硬任务和硬指标;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将会员发展工作与县级法学会建设同步推进;将会员发展与延展法学会工作触角相结合;坚持以政法系统为主的同时,积极向外拓展领域。

为会员工作搭建载体平台,发挥会员作用

  开展会员工作,必须有好的抓手,好的载体平台。在深入落实中国法学会要求部署的同时,辽宁省法学会紧密结合辽宁实际,精心设计打造了几个载体平台。

  为会员工作搭建载体平台,包括着力抓好“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着力推进“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强工程”。着力加强法学学科(专业)研究会建设。着力抓好法治论坛和课题研究工作。着力拓展畅通会员对外交流互动的途径渠道。

  发展会员、搭建载体平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会员发挥作用、施展作为提供机会和舞台,会员是否积极发挥作用,是检验法学会工作,特别是会员工作的重要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讲,发展会员,就是为了要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

  努力发挥会员作用的举措包括:组织会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组织会员积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建言献策。通过论坛和课题研究,组织会员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围绕领导关注、社会聚焦、百姓关切、实践急需的法治问题开展研究,并将研究成果通过法治建议等形式报送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全省重要工作。积极参与“信用辽宁”建设,认真做好典型失信案件公开曝光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省法学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顾问单位,组织成立了地方立法专家咨询小组,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送交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组织会员开展调研、起草、咨询论证或修改修订工作,提出的多项意见建议得到采纳。

努力将法学会真正建设成为“会员之家”

  真正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才能使会员经常感受到法学会的温暖,体会到加入法学会的意义和价值,从而更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活动中来。

  做好会员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包括: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统正式启用前,自2012年起,辽宁省法学会就坚持每年在全省开展一次会员基本资料信息统计工作。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在制定出台《辽宁省法学会关于实施<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会员工作新实际和新特点,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法学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了会员联络员制度,目前全省557个团体会员均设立了会员联络员,定期举办会员联络员培训班,每年都召开会员联络员工作会。

  加强关怀,激发活力。发挥移动信息网络和新媒体优势,通过举办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会员联络员培训班、会员通讯员培训班等形式,在提升会员素质的同时,促进会员之间的了解交流。通过举办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会员联络员培训班、会员通讯员培训班等形式,在提升会员素质的同时,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在学会网站、会刊等媒介上开设“会员之家”“会员风采”等专栏,推介展示优秀会员。树立典型榜样,成功推荐树立了鞍山市法学会女干部孔立菊这一全国法学会系统典型,为全省广大会员树立了榜样。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会员的关怀,受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