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法律专家探讨诉讼法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召开,探讨诉讼法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针对当前进入诉讼依赖、诉讼低效、诉讼饱和新阶段,如何实现诉讼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效能,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指出,诉讼法学在中国有很深的历史根基,要学会从中国的古代经典中汲取经验。

  研讨会上,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曙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文燕分别作了题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概况》《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概况》的主题发言。

  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红晖介绍,慈溪市检察院作为诉前会议的试点单位已有3年。他提到,在试点期间,慈溪市检察院产生了许多有益经验,但是,慈溪市检察院年公诉案件2500余件,3年仅58件案件召开诉前会议,比例极低,这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茅铭晨从司法体制改革视野下的行政诉讼制度改革谈起,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改革是本次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话题。行政诉讼也受到很大影响。

  与会者针对诉前会议制度的改进措施,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内的实施现状及如何落实问题,律师的权利保障,侦查人员如何发挥警察手册在实务中的指导作用,逮捕前置程序中如何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与会者还对鉴定意见这一证据热点问题,从鉴定人出庭制度、鉴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专家辅助人的认定及管理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周密而细致的讨论。

  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吴高庆在闭幕式上进行了总结发言,对三大诉讼法的协同创新提出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