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林:“互联网+”时代法治需要创新与实践并举

    依法治国必须要依法治网,在法治思维里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实现互联网法治化的核心是跟随互联网发展规律,用创新的思维紧跟时代脉搏。

 

  1016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出版社支持举办的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在致辞中表示,当前互联网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这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新的挑战和机遇。

  苏泽林谈道,互联网产业创新氛围空前活跃,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对电商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值得人们深思法治如何护航互联网行业稳健发展。

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

  10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了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学习会上对互联网的战略地位进行了深刻的阐述。

  习近平强调,网络信息全面融入生产生活,深刻改变了全国经济格局、利益格局,世界主要国家都把互联网作为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重点,把互联网作为统筹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

  “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彻底改变了固有的生产生活模式,与之相适配的社会治理模式也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

  习近平指出,在互联网新兴业态呈现生机勃勃景象的同时,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产业创新的空间空前活跃,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对电商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都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和对法治工作的密切关注。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以人为本的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与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发展相适应,包括立法工作在内的法治建设也需要深度创新。”苏泽林谈道,依法治国必须要依法治网,在法治思维里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实现互联网法治化的核心是跟随互联网发展规律,用创新的思维去紧跟时代脉搏。

立法者理念、角色、方法应创新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发展为互联网治理带来了全新的挑战。”苏泽林谈道,立法者对这些知识和信息了解程度,远不如企业和创新者本身,如何制定出既体现互联网市场发展又适应互联网法治需要的法律,是立法工作者面临的全新课题。

  “法律制定有客观的滞后性,互联网法治建设应秉承开放包容的心态。”苏泽林谈到,明确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口号落实在行动中时,需要的不只是勇气,更要具备能力。

  “对立法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创新立法的理念,体制、角色要创新。一部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盼不断完善的法律才具可操作性。”苏泽林认为,立法者要从秩序维护的理想中超脱出来,做产业的观察者。

  在“互联网+”背景下构建体系化的治理模式,需要创新发展与依法管理之间的良性互动。

  “真正做到依法治网,需要我们常怀敬畏之心!”苏泽林谈道,互联网是创新发展的新事物,包括立法者在内的所有法律人都应该虚心学习新的事物,积极适应新的信息社会,完善自身知识体系,始终解放思想,互相升值。从民意中汲取动力和营养,为互联网产业发展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应。

  苏泽林谈道,“互联网+”时代立法会涉及更多部门,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同配合,从部门分散立法需求到协同立法,避免部门立法法律化。“互联网+”对传统的冲击影响了成千上万人的利益,更改变了市场和人民消费模式,新的产业形态又带来新的法律风险,需要用新的办法应对。

法律应建立高效的反馈机制

  作为立法机关的工作者,苏泽林了解在互联网时代日益凸显的法律滞后性,这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面临的重要问题。

  “国家立法机关很难直接面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问题,无法用一种法律完全解决问题。”苏泽林建议,在建立完善立法论证前期,提高法律前瞻性,高效地利用反馈机制同样必不可少。

  他认为,立法与司法工作应该及时反馈互联网发展中的问题,必须同样利用互联网这一信息迅速传播的平台。

  “一方面可以利用互联网反馈机制、信用机制、监督机制,另一方面降低学习成本,那么行业协会、广大民众参与到互联网反馈当中,可以实时发现痛点问题,还可以及时反映法律诉求,为立法提供重要的参考。”苏泽林谈道。

  “通过互联网的民意渠道,强化民主立法是互联网时代立法的鲜明特征。”苏泽林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的优势,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辅助决策时政。”

  苏泽林表示,“互联网+”时代为司法带来了新渠道,增加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法治”能够促进司法机关的信息建设,促进司法改革法律职业群体之间的交流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从而更有力地实现司法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