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就烟叶税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为了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的《烟叶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1117日。

  征求意见稿中,烟草税税率延续现行规定,主要是将现行税制框架上升为法律。2006428日国务院颁布了《烟叶税暂行条例》,规定烟叶税由烟草公司在收购烟叶时按烟叶收购金额(包括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20%缴纳。而根据《烟叶税法》征求意见稿,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