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多部门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本报讯(张梅) 近日,贵州省卫计委、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保监局8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2016年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医疗机构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对此,全省将组织开展深度打击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行为,抓获一批“医闹”、暴力伤医、“号贩子”等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根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及时受理伤医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审判涉医案件,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犯罪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业协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方案要求,全省医疗机构要开展安全大检查,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应急安保队伍,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发生警情时,现场有安保力量第一时间予以先期控制,防止事态升级。对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