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读教育60年
工读学校作为挽救、矫正问题少年的教育场所,历经60余年的发展正在日趋规范,但问题仍层出不穷。
你听说过工读学校吗?了解这类学校的情况吗?
“工读学校?没听说过,是打工者的孩子上的学校吗?”
“好像有印象,现在还有这种学校啊?”
“不知道,听起来不像是正规学校呢,是不是戒网瘾的那种学校?”
……
在刚刚过去的夏天,13岁的四川少年小武(化名)为了抢一部手机,向23岁的女教师杨冬玲泼汽油并点燃,造成杨冬玲全身大面积烧伤。据当地媒体证实,目前四川阿坝州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正在筹建一所工读学校,小武已被纳入了该校收生的名单,在经过学校和家长的同意之后,将把孩子转至该学校就读。
工读学校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来自不同省份、不同职业的朋友,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听说过工读学校。
殊不知,工读学校的历史已有60年之久。
“前世今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内战争和自然灾害的原因,造成了大批孤儿和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于是,政府参照前苏联高尔基工学团的模式创建了工读学校。
全国第一所工读学校是1955年成立的北京海淀工读学校。随后,北京市朝阳工读学校、上海长宁区工读学校等工读学校相继创办。
在那一时期,不仅工读学校数量少,学生人数也很少,教育转化的经验很缺乏,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
“文革”期间,中国的教育受到全面冲击,工读学校也随之停办。
之后,全国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成为棘手的社会问题。1979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并在转发通知中指出:“工读学校是一种教育挽救违法犯罪学生的学校,要认真办好,各地应在党委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共青团、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举办一批这样的学校。”
1981年4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试行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青少年犯罪较重的大中城市,要把工读学校办好。”明确“招生对象是十三周岁至十八周岁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不适宜留在原校学习,但又不够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条件的中学生(包括那些被学校开除或自动退学,漂流在社会上的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少年)。”
随后,中国工读教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建设工读学校,最多时全国工读学校的数量达到180余所。
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其中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第二年,国务院批准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其中把工读学校纳入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范围。
1999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对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往工读学校进行矫正和接受教育。”同时明确了“严重不良行为”的9种情形。
至此,学生到工读学校就读不再是强制规定。随着生源的逐渐减小,工读学校的比例出现大幅缩水。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发布的全国工读学校现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工读学校79所,368个班,教师人数2820人,专任教师1900人。河北省、山东省甚至没有一所工读学校。
值得一提的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工读学校掀起了更名热,学校名称中取消了“工读”二字。如北京海淀工读学校更名为海淀寄读学校、上海卢湾区工读学校更名为新晖学校等。
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尽管国家并没有正式文件说要把工读学校进行更名,但是从那一时期开始,工读学校都在从名称上“去工读化”,“现在业内人士提得最多的就是专门学校,实行工读教育的专门学校。”
2006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印证了这一点:“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改革困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读学校也面临着改革。上述工读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的工读学校办学规模并不一致,办学水平差异也比较大,部分工读学校举步维艰,尤其是最近几年,各省市陆续出现了很多民办的或者共青团、政法委、司法局开办的工读学校或专门学校,甚至有私人打着工读学校旗号开办的“网戒学校”“纠偏学校”。
河南省某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人李跃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其所在的城市并没有工读学校,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他对于工读学校的定义及职能并不是很清楚。
“在我们这里,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问题青少年的管理,学校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制定专门的预防措施和建立跟踪教育的专门档案。学生犯错或者轻微的违法犯罪,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一般还要回到原来的学校或者转学继续学习完成学业,还有个别辍学的。”
山东某省级规范化学校的段老师也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工读学校,但是她迫切希望能够有专业而且规范的专门学校来对一些严重行为不良的孩子进行集中教育,“这些孩子在普通学校里会影响正常的教学。”
在网上进行搜索,很容易搜到很多私人开办的所谓工读学校的广告。
记者以家中有不良行为少年为由,随机拨打了几家学校进行咨询,发现这些民办学校除了设置有心理和行为矫治课程外,几乎都要收取高昂的学费。
湖南邵阳工读学校的官网上介绍,该校是经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民办公助学校,是专门从事17周岁以下思想行为偏常(沉迷网络、厌学、早恋、离家出走、以“我”为中心、思想闭塞等)孩子的矫治与挖潜工作的专业学校。
该校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学期为六个月,学费共计21800元,其中包括教育训练费和后勤装备费,另外学校将跟踪服务学员两年,若学员两年之内出现反弹现象,学校则将其再次接入学校,进行再教育(免除一切费用)。
相较于民办学校的高收费,由教育部门主办的工读学校因为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因此并不收取任何学杂费用。
工读教育的时代价值
最近几年,各类青少年犯罪的新闻屡见报端,问题青少年的教育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工读教育再次成为众多学者关注和呼吁的焦点。
今年1月份,在2016年山东省两会期间,山东省人大代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二科科长时钧宇曾呼吁,山东应该建立工读学校。
时钧宇说:“现在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制度取消了,在普通教育和司法强制措施之间缺了一个过渡性的强制矫正环节,一些存在不良行为或思想的未成年人得不到有效矫正,以至于出了校门,到了责任年龄就直接进了监所。”
工读学校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使得人们往往对于这类学校出来的孩子甚至是老师存在偏见,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位业内相关人士均认为,这种情况一时半会儿并不能得到改观。
“受传统的观念影响,人们认为工读学校是最差的,他会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你。事实上,这两年工读学校的学生也有非常阳光、学业有成的,毕业后参军立功,或者走向社会后自己做老板的,但是这些社会公众不知道,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电影里所呈现的少年犯的形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有着多年工读教育经验的老师对记者说。
该老师认为,除了工读学校数量少,得不到重视之外,缺乏相关政策的保障和支持也是工读教育发展所面临的一大困境。
记者了解到,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一些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政策性文件之外,再也没有出台过全国性的法规和文件,仅有部分省市根据自身的情况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
很多业内人士均表示,时代在发展,青少年犯罪的手段也变得更加多样化,而上世纪出台的那些政策法规中限定的内容已经有些不适应了。同时,工读学校完全套用普通学校的各项政策,老师的考核标准和福利制度也并没有特殊之处,对于学校的发展和老师的热情都不能产生积极作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青少年保护工作处处长朱坚说,工读学校本身又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要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基础上开展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其他活动,所以老师的压力可以说是双倍的。
“不论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不论教育水平发展得再高,学生总会存在调皮捣蛋的、叛逆的、犯错的,任何时候只要有这样的现象存在,工读学校就有存在的价值。”朱坚说。
(杨康、单慧粉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