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法治,是一个国家秩序和繁荣稳定的基石。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推进“平安法治平湖”建设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七五”普法等各项重点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斐然,揭开了“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新的一页。

  728日,在“龙岗区平湖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暨《真实的疼痛》“七五”普法宣传片首映活动现场,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司法局局长蒋溪林给予高度评价:“平湖街道法治教育基地高大上,普法工作有核心竞争力。”时任龙岗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华振强予以充分肯定:“平湖街道主动作为,因地制宜,打造多功能‘一站式’法治教育基地,是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次很好的尝试。”

把加强法治平湖建设

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平湖街道在理顺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分工,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形成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调的“三级网络”管控工作机制,产生良好效果。截至8月底,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8名,顺利解除矫正人员14名,安置帮教人员12名,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在街道治安维稳形势分析会上研判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设立街道“社区矫正司法工作室”,配备监控探头、录音录像等硬件设施,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走访工作,及时掌握“两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状况。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平湖街道在巩固“六五”普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累计开展各类特色普法主题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及更新版面宣传专栏40多个。创新警示教育形式,拍摄《真实的疼痛》“七五”普法宣传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开通“平安法治平湖”微信公众号,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发布法律资讯,烹饪“法制大餐”,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法制宣传“触手可及”。

  大力加强源头预警,落实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提升街道、社区、企业“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效能,根据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社区调委会统一更换上墙制度牌和配备警用执法记录仪等,加强社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截止8月底,街道和社区共受理办结各类矛盾纠纷719宗。通过“联调联处”,领导包案,成功化解了20多宗重点案件。

  扩大法治建设成果。平湖街道充分调动内外资源,以“法治”为中心,树“法治”信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城区建设。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16名律师,在街道司法所和社区实行坐班制度,为街道及社区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落实区“强作为,创亮点,为龙岗法治增光彩”工作方案,在上木古社区“DCC文化创意园”打造平湖街道“七五”普法基地暨龙岗区普法示范点,发挥“DCC文化创意园”文化与创新的优势,把平湖街道建设成具有特色“一流法治城区”。

把推进法治平湖建设

做得更有序扎实深入

  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两类人群”管控。强化与区司法局业务部门的对接,严格落实“矫前教育”、“月汇报”、“请销假”等工作制度。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形成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全方位、无缝隙、无空白”,推进矫正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与社区居委会、团工委、义工联等组织协作,拓展“两类人员”公益劳动范围,贯彻落实社区服务“8小时”工作制度,规范“两类人员”档案资料,做到不缺不漏、统一管理、有序规范。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居民学法用法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街道领导讲法制课、学法考试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制课、主题班会、黑板报、小手拉大手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并选取兴文学校创建普法示范民办学校。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三级调解”网络效能。以强化“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企业、物业)”三级调委会建设为抓手,加强社区、企业、较大物业等30余个调委会建设,构健三级调解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统一更新门牌、标识及上墙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组织街道调解员参加脱产培训和“疑难案件座谈会”,打造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素质高的调解队伍。全面推广“龙岗区信访调解司法确认”特色经验,积极引导调解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聘用12名律师担任各社区调委会副主任(兼职调解员),为调解队伍加强法律力量。

  突出法治建设效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民生实事。聘请三家律师事务所推进社区法律服务上新台阶。按照省法制办加强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另聘请了三名法律顾问在司法所坐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聘请律师为街道各类事件提供法律意见书35份,审查合同851份,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在各个社区挂牌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截止8月底,街道法律援助平台接待来访来电群众775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5宗,已结案30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