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返还规定实施首批5000万返还受骗人
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造成人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日前,公安部、银监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举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暨电信诈骗案件冻结资金返还仪式新闻发布会,此次将5000万余元冻结资金返还被骗事主,现场将700余万元返还给12名被骗事主代表。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银监会、公安部研究制定了《规定》,从即日起颁布实施。
《规定》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以及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同时,公安部和银监会还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