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检察机关“四个联动”纠正漏捕漏诉工作

  本报讯(□曲子荣 通讯员江浩 张映忠) 近年来,海南省三亚市两级院共纠正漏捕4653人,纠正漏捕后起诉2244人,纠正漏捕后已判决1936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12人;纠正遗漏罪行6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8人,已判决24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9人,有力打击了各类犯罪行为,促进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据悉,三亚检察机关的做法是“四个联动”。

  坚持卷宗审查与讯问工作相结合,实行动静联动。办案人员在受理案件后,坚持把案卷的静态审查与讯问犯罪嫌疑人动态审查相结合,根据提请逮捕意见书、移送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重点梳理同案犯人数、嫌疑人是否到案等,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同时,列出讯问提纲,标明讯问要点,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仅核实在案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且讯问其他同案犯的情况,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是否纠正漏捕漏诉。

  坚持本体罪名与衍生罪名审查相结合,实行上下联动。在审查案件中,不仅关注侦查机关报送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本体罪名,而且关注该罪衍生的上游和下游罪名,通过上下联动,发现监督线索。如办理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时,在审查上游犯罪的同时,注意其衍生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针对此类案件,承办人由此及彼、顺藤摸瓜,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其他证据材料,从中查究漏犯漏罪。

  坚持普遍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实行点面联动。凡是涉及追诉、追漏的案件,一律要承办人拟定意见后呈科长批示并上会讨论,而后再报分管检察长审查。通过分管领导审慎把关、三级过滤,有效保障追诉、追漏案件质量。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同时,注意对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的审查。在重点案件中,突出对寻衅滋事、抢劫、盗窃等几类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在重点人员中,突出对在逃人员、另案处理人员、未拘留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审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坚持提前介入与事后跟踪相结合,实行前后联动。一方面,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坚持熟悉案情、审查证据、引导取证与追堵漏犯相结合,注意发现漏犯线索;另一方面,纠正漏捕漏诉确定后,实行“谁办理、谁负责”的问责制度,承办人对追诉线索进行跟踪监督,从审查发现线索开始,直至案件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