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破解“案多人少”顽症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9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同时提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21条具体举措。

  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介绍,截至今年912日,全国法院新受理案件1431.33万件。这些案件80%以上在基层法院,大多数是简单案件。《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法院进行繁简分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目的在于通过这样一个改革举措,破解各级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面临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通过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程序简化、文书瘦身,效率提升、公正提速,破解“案多人少”顽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共22条,第1条为总体性要求,第2-15条主要着眼于完善诉讼程序,大体按照审判环节来安排,从立案、送达、程序简化、机制创新、庭前会议、庭审、裁判文书、二审衔接等方面加以规定;第17-22条主要立足于优化资源配置,基本按照合理配置法院内部审判资源、充分利用法院外部司法资源依次作出规定。

  《意见》提出,各级法院要根据案件特点合理选择民事审判程序,最大程度解决民事领域“案多人少”矛盾;要推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确保简单刑事案件快审,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精审;要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简易程序的完善。

  在解决制约审判效率的主要问题方面,《意见》提出相应举措:完善送达程序。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强调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推广电子送达、完善邮寄送达,解决制约审判效率提高的“送达难”问题;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归纳争议焦点,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改革庭审方式。推进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对简单民事案件采取要素式庭审等新的庭审方式;探索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简化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说理、简单案件可以使用简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案件可以简化裁判文书、当庭即时履行的民事案件可以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机制,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方式,推行集中时间审理案件,完善二审案件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推广专业化审判,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动各类治理主体发挥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促进案件公正高效解决等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创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环境。

  此外,《意见》提出要实现智能化办案,创新开庭方式,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室等落实证人出庭作证。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