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与学习《条例》和《准则》的重要性

  我是一名80后”青年职工,大学期间经团组织推优入党,党龄已有8年。2011年至今,我一直从事党务工作,内容包括党、团、工会、纪检、企业文化等。通过工作实践,我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得到提升。我就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些思考。

  去年党中央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

  中国执政党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根主线,把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加速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由此不难看出,全面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全党要以此为起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一名党务工作者,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对坚持从严治党有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只有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才能基本形成从严治党责任。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第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

  第三,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重要性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公布后掀起了学习热潮。《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由此确立了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形成了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我们要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同时还要更加深入学习《条例》和《准则》,德法相依,相辅而行,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