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东莞法律沙龙”探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程序问题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杨斯萍) 日前,由广东省东莞市法官协会联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共同承办的第二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在东莞市会议大厦举行,本期主题为“疑难复杂案件中的若干程序问题”。
东莞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昌盛及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强昌文、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常务副会长郝飞等参加会议。本期沙龙特别邀请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作为引题发言嘉宾,其发言赢得了300多名听众的阵阵掌声。
重复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要内容,可是其适用标准却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作为引题嘉宾,张卫平教授没有回避这一问题。张卫平教授认为,重复诉讼的判定标准无论是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中,都存在较大争议。
张卫平教授关于重复诉讼的引题发言结束后,在互动环节,与会法律工作者就办案中遇到的重复诉讼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并和张教授进行热烈讨论。来自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提到,他最近办理的一个委托理财合同解除的案子,在主张违约金不被法院支持的情况下,再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属于重复诉讼。对此,张教授认为,要判断是不是重复诉讼,主要看请求违约金和可得利益损失是不是同一个请求权。如果不是同一个请求权,请求权依据就会不同,请求权生成的条件也不同,就不能构成重复诉讼。
整个沙龙以互动形式进行,除了重复诉讼判断标准这个议题,张教授还结合当下法律工作者比较关注的民事疑难复杂案件的程序问题,就刑民交叉诉讼中止要件、第三人撤销之诉利弊、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区别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等议题和与会者进行互动,深入探讨,解决他们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据悉,由东莞市法学会牵头6家单位发起设立的“东莞法律沙龙”还将继续不定期开展。通过前两期的成功举办,沙龙活动受到了社会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影响力与日俱增。本次活动主持人程春华法官介绍,第三期“东莞法律沙龙”将于9月10日在东莞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