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泉州市法学会召开会员发展工作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魏峰 □郑文平□尤燕君)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法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设区市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闽法综[2016]9号)精神和关于2016年设区市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泉州市会员工作发展整体水平,近日,泉州市法学会在市行政中心会务中心召开全市会员发展工作座谈会。
泉州市委政法委领导、市法学会领导、各专业研究会主任或副主任,各县(市、区)法学会副会长、泉州开发区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共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泉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俊民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在省法学会调研时讲话以及《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和档案管理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研究讨论《关于开展2016年设区市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和《2016年设区市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表》。各专业研究会主任或副主任,各县(市、区)法学会副会长、泉州开发区法学分会副会长就今年会员发展工作进行相互交流、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建议。
泉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敬锡就泉州市法学会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积极做好会员发展登记服务工作。要坚持“立足泉州、研究泉州、服务泉州”的原则,旨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新举措,提升泉州市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二是扎实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着力完善会员档案管理工作与应用硬件设施和软件机制,坚持“谁受理、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会员数据填报责任制,引导工作人员主动收集、及时录入的意识,做到如实填报、规范统计,从源头上解决数据不实、统计不准的问题,努力实现全部统计数据自动化生成、网上管理,提高会员统计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广泛搭建平台,丰富活动形式。三是不断加强会员自身建设。将通过“会员之家”和“会员沙龙”,实现会员管理部门与会员之间的动态交流。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广大会员参与法学会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将优秀人才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法治宣传、法学研究、法律咨询等各项活动中,积极服务司法实践,参与立法献策,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努力取得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争取更多的成果进入领导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