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六年查办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4670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记者从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查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0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共依法立案侦查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案件3526件5165人。其中,查办渎职犯罪4670人,贪污贿赂犯罪214人。查办煤矿、建筑、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化工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渎职犯罪2459件;查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人员职务犯罪2591人。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检察机关先后介入了吉林“6·3”特大火灾、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深圳“12·20”特大滑坡等29起特大事故调查,依法立案侦查事故所涉职务犯罪260人。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出席会议,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面临的形势及任务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卢希在讲话中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切实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部分最高检特约检察员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