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法院与房山法院联合执行腾退房屋案件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郭罡正) 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北京门头沟法院与房山法院协商决定,建立两区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加强执行协作。

  在北京市高院执行局的指挥协调和门头沟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两院于815日下午14时在门头沟法院执行局签署联动协作协议,并通过门头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联合执行一起腾退房屋案件。

  据悉,2007年至2011年期间,梅某承包了门头沟区军庄镇西杨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有的位于军庄镇某村的52间房屋及院外闲置地2亩。租赁合同届满后,梅某拒绝交还租赁物。为此军庄镇西杨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起诉讼,门头沟法院判决梅某腾退上述52间房及院落给西杨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梅某在上述已经腾退的房屋周围进行了其他房屋和设施建设,至今不予搬离腾退。西杨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又将其诉至门头沟区法院。门头沟法院判决被告梅某将其在租赁房屋及院落以外的新建房屋及设施(共计房屋73间)腾退给军庄镇西杨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腾退时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判决后因梅某拒不腾退,西杨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多次到现场勘查,但是被执行人梅某拒不开门,抵抗情绪严重。甚至法院勘查现场时,扬言“你们爱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到时候我就死在这”。考虑到案件涉及腾退房屋众多,被执行人抵抗情绪严重,且有威胁、闹访等隐患,强制执行需要大量的人员、警力参加,门头沟法院与房山法院决定以联合执法的形式,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本次执行活动由门头沟法院执行局与房山法院执行局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协调出动执行人员50人、法警40人,警车10辆,并主动邀请多家媒体跟踪报道,确保执行过程依法、稳妥、有序、透明。

  在执行现场,执行团队指挥法警等协助人员迅速把涉案人员控制并带离,维持秩序;工作人员按照预案各司其职,迅疾行动,把涉案房屋全部腾退,并同时将腾退物品依法清点、妥善安置,既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对被执行人财产予以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