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瘾父亲殴打儿子致残被剥夺监护权

  男子李军吸毒后将两个月的儿子乐乐(化名)打成重伤,孩子大脑三分之二萎缩且双目失明。李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乐乐的母亲程女士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慈会)为孩子辅助监护人。近日,北京市通州法院宣判,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驳回指定儿慈会为“辅助监护人”的请求。

毒瘾发作残害孩子

  现年28岁的李军与同龄的程女士于2010年结婚。20153月,两人生育一子乐乐并共同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某村内。

  2015613日,因为琐事,李军与妻子程女士发生争吵。“他一把抓过杂志卷成卷猛抽我脑袋,让我放下儿子离开。”程女士在家附近闲逛3个小时后返回家中,发现儿子躺在床上,脸颊被打得紫红,四肢僵硬而且抽搐,程女士称,她想要报警,但被丈夫阻拦。直到第三天上午,不再进食并伴发高热的乐乐陷入昏迷,此时,李军才提议将乐乐送到医院。

  经医院初步诊断,乐乐颅内出血并伴有脑部大量积水。因有生命危险,乐乐后被转入ICU病房。在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12天后,乐乐初步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医院的诊断书上,记录着11项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同年615日,李军在其暂住地被民警抓获。据了解,200711月,李军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20149月,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5日。李军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述,当天因吸食毒品无法控制自己,打了孩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军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吸毒后对年仅两个月的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故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上述事实和情节对其从重处罚。根据现有证据,尽管李军是在具有精神障碍的状况下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但导致其出现精神障碍的原因是非病理性的,是由于其吸毒行为所致。李军对吸毒可能产生控制能力的丧失或者减弱是明知的。综上,今年77日,李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李军服从判决,并未上诉。

撤销父亲监护权

  由于李军的暴行,程女士认为李军“没有资格当爸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李军的法定监护人身份,同时程女士请求法院由自己与第三方儿慈会共同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程女士表示,儿慈会知道乐乐的情况后及时开展救助,首期捐款近30万元用于医疗救治。由于家境困难,首期筹款已快用尽。程女士称,她难以独立承担监护人责任,希望儿慈会作为辅助监护人帮助她救治、照料乐乐。儿慈会也愿意承担该项责任,为乐乐提供持续帮助。

  通州法院最终宣判,李军在吸毒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此外,儿慈会不在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内,且法律上没有辅助监护人的概念,但儿慈会可以继续履行救助义务。

  通州法官钱笑指出,法律对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可以是孩子的近亲属、父母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钱笑告诉记者,虽然基金会有经济能力,救助态度也非常积极,但它依旧不是法律规定的能够担任监护人职责的主体。虽然肯定基金会的行为和救助,很理解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但首先要尊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