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校园
随着国家普法进程的不断加快,包括中国法学会在内,各级法学法律机关单位都不同程度地为普法进校园提供了支持。
8月5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近年来,随着国家普法进程的不断加快,包括中国法学会在内,各级法学法律机关单位都不同程度地为普法进校园提供了支持。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中国法治教育进课堂已有100余年,商务印书馆1912年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中就有《公民须知》一册。可谓中国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的肇始,学校法治教育当立足校园,服务法治社会建设,让法治阳光普照校园,更应将其作为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持久扎实地向前推进。
除了传统的法治讲座、法治课程,一些新的普法形式和法治教育基地也为校园普法带来了新思路。
“模拟法庭”引领师生学法
“你看,我穿上这件法袍像不像哈利·波特”担任此次庭审审判长的男孩用手提着法袍,走到庭外等候入场时,还不忘跟同伴开个玩笑。
模拟法庭开庭前,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中学的学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准备。
这次模拟法庭是一次关于法治主题班会的汇报表演,也是教院附中对学生普法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审判长,原告已到庭,被告已到庭,是否可以开庭?”书记员转向审判长作正式报告。
“可以开庭,请全体人员就座。现在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法槌敲击的清脆声响,拉开了一场庭审激辩的序幕。
没有了彩排时经常笑场的画面,学生们脸上尽是严肃认真。
坐在台下旁听的老师们瞪大了眼睛,很多老师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庭审现场,从学生们一板一眼的控辩鏖战中,他们也在汲取法律知识。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程乐也坐在台下,当台上的“法官”“律师”或者“当事人”与她四目相对时,程乐就会赞许地点点头,鼓励孩子们坚持到最后。
在庭审结束后,程乐对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也夸赞了参与庭审的每一个学生。
“我们的小律师说话干净利落,语言表达能力很强,逻辑清晰。能够按照自己的理解,把代理词说得很明白,真的很有当律师的潜力呢。”听到程乐法官给出的评价,坐在代理人席位上的小女孩不好意思脸红了。
作为这场模拟法庭的总导演,“审判长”身上那宽松的法袍就是程乐日常的工作服之一。
除了参与模拟法庭的指导工作,程乐还带领过辖区内的小学生在西城法院参观学习。
程乐清楚地记得,在参观刑事审判庭的时候,学生看到了法庭的中央有一把带锁的椅子,就向她询问:“这是做什么用的?”
在解释了那是刑事被告人的座位,经法庭审判有罪后,大多数被告人都要进监狱服刑后,学生纷纷表示永远都不要坐这把椅子。
“模拟法庭形式的汇报表演,学生和老师都是受益者。”从事10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程乐对普法进校园的意义深有感受。
她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教院附中的模拟法庭表演中,学生没有当庭宣判结果,而案件结果是她在点评时说出来的。在她说出法庭根据现行法律会做出怎样的判决时,旁听的几位老师都对结果表示出了惊讶,这与他们预想的有所不同。
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已经成为全国各省市校园普法的重要形式之一。
在距离北京两千多公里外的广西山区,百色市平果县基层法院法官潘巧燕也带领着当地的学生实践着模拟法庭。
平果县职业教育中心的主教学楼大厅里,几乎所有的墙上都悬挂着普法宣传的漫画。二楼正对楼梯的一间敞亮的教室里,摆放着与法院相同的木制桌椅,硕大的国徽挂在墙上,显示出了这里的庄严。
这是平果县的校园模拟法庭。
负责这间模拟法庭指导工作的潘巧燕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模拟法庭会让学生自己扮演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等身份,然后通过完整的法律诉讼程序模拟,让学生了解案件审理、宣判的过程,加强他们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无论是首都北京的核心城区,还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基层市县,模拟法庭汇报、模拟法庭兴趣社团形式的普法工作广受学校师生的好评。
据了解,“七五”普法对青少年校园法治教育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将会有更多青少年通过参观法庭、模拟法庭等形式了解法律、学习法律。
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进校园
中国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工作者荟萃的人民团体,在进行普法教育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了包括“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品牌项目,广受赞誉的同时也取得了丰硕的普法成果。
依托近年来不断发展壮大的地方法学会,各级法学会与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合作推进校园普法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崔秀娟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在校园普法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她在贵港市调研时对当地学校建立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印象深刻。
“将法治教育基地建在学校中,有专门的场地、设备和教学用具,学生上课前、下课后都可以趁休息时间去学习,学校定期组织老师进行讲解,这样的校园普法方式在全国来说都是走在前列的。”崔秀娟谈道。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主任科员雷保军介绍,目前,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所创建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已达316个,各市新建示范基地正有序推进。同时,积极组织各市法学会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园法治教育和法律宣传活动。
2015年1月,记者曾到访过广西百色市,对当地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进行过采访,也曾探访过当地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百色市政法委副书记封志武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百色市右江区的青少年文化宫是比较早成立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地区之一,除了传统的展板宣传普法教育以外,这里还提供在职教师进行普法培训的业务。
“右江区教育局和区法学会把到基地参观学习当作每个学校务必开设的课程,规定每个学校每个学期至少到基地参观学习一次,制定好参观基地时间表,由各校法治副校长带本校师生到基地参观学习。”封志武介绍说,“先后有2万余青少年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听报告、观展览、阅读法律书籍,实地接受法治教育。”
百色市田林县的民族小学乐里中心校,有一个由法学会帮助创建的田林县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在学生课余时间活动较为频繁的过道旁,有一块长6米、高1.8米的宣传栏,上面贴着关于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的法律常识和自救知识。据中心小学校长介绍,这些由司法、交警、消防、治安部门制作的宣传栏,都是根据学生的特点制作的,很受学生欢迎。
田阳县初中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中心在田阳县初中的教学楼一层,有百余平方米的专属空间供学生参观学习,中心内共有两个房间,一个是陈列室,中间的陈列台摆放着毒品、刀械的仿制品,并有配文说明这些属于违法违禁品。
另一间是录像学习室,学校要求每个班级每学期都要在多媒体教室观看反邪教、法治宣传的视频。任课老师在学生看完视频后,通过提问、游戏等形式进行宣讲,加深了学生对邪教危害的认识。
据任课老师介绍,由于田林县地处山区,有些老人会将封建迷信的传统传播给下一代,通过反邪教、反毒品的教育,能够让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可以通过教育学生,来增强家长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