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子洲县农商行员工涉嫌用农民信息贷款千万
近日,民主与法制社接到陕西省子洲县上百名群众实名反映,称该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洲农商行)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金额达千万元,致数百人面临被起诉。
据陕西省子洲县农民薛某反映,其父亲、岳父和他本人先后为子洲农商行一支行行长苏某担保一笔、贷款3笔,共计200万元。
3年前,薛某的父亲曾为苏某担保过一笔50万元贷款,由于父亲病重,时间及经过已无法得知。
2014年11月25日,薛某的父亲脑出血昏迷,急需手术费用。苏某谎称可以帮忙,并拿走薛某父母的相关证件。时隔数日,薛某问苏某贷款之事,苏某说贷款已发放,被其转走急用。父亲重病急需巨额手术费,无奈之下,薛某听信苏某之言,用岳父拓某的名义贷了50万元款。贷款顺利通过审批,但薛某依然没有拿到钱,其岳父在收到“柜台授意”的短信后,钱被全部转走。
薛某虽然气愤,但救父心切,又一次听信了苏某的建议,以其本人的名义准备贷款50万元。在苏某的带领下,薛某来到该县淮宁湾支行贷款无果。其后,又来到子洲县马岔支行,以养殖山羊为名办理贷款手续,担保人由苏某安排。贷款发放后薛某要求取款,柜台营业员告知他要去子洲联社取,薛某赶到子洲后,被告知钱已经被转走了,而同样“柜台授意”的短信又一次出现在了薛某面前。薛某几次向农商行主管领导反映情况,都被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
据知情者提供的资料统计,苏某以同样的手段贷款70多笔,涉及资金3000余万元。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贷款人薛某,金额50万元,用途是购买挖掘机。然而,购买挖掘机的合同竟然就是一张A4纸,寥寥数百字,除了签名外(无按指印),再无买卖双方任何信息。
经核查,购买挖掘机的合同及合同信息均为虚构。而此笔业务的调查人为苏某,调查意见为:“本人收到借款人申请材料,经与申请人、担保人当面核验、面谈,并征信核查和实地调查,具备贷款条件,同意贷给借款申请人贷款五十万元,贷期12个月。”审查人为梁某某,监督人为赵某某,审批人为李某某,意见均为同意。
苏某借用农民身份信息形成不良贷款事件爆发后,子洲县农商行采取了相应措施:
一是对苏某做了免职、下岗收贷处理。据2015年7月1日,子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苏某等下岗收贷的通知》显示:“经核查,营业部新形成19笔不良贷款,贷款发放责任人均为苏某,导致形成五级不良。经2015年7月1日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贷款发放责任人苏某从2015年7月1日起下岗收贷,每月只发生活费2000元整。”
二是对有能力还贷且没有按时还贷的贷款户进行起诉。2016年5月19日,苏某贷款事件之一的当事人王某某因还不上贷款,被子洲县人民法院拘留15日。随后,陆续有当事人被起诉至法院,苏某贷款事件全面爆发,等待这些众多“替罪羊”的是面临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