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育”蹒跚前行

  718日,广西13岁少年沈某威逼3名小孩讲出家中藏钱位置未果后,用石头、刀分别将3人击打致死。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沈某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82日,在监护人和证人见证下,沈某被送到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为期三年的收容教养。

  该案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沈某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不能因年龄小就让他逃脱刑事处罚,尤其是近年低龄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

  有专家表示,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解决不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当前最要紧的,是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力促“法治”进校园。

  沈某案发的同一天,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要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民普法五年规划的开展和实施,使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仍需突破诸多瓶颈。该大纲的出台并实施,实现了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诸多问题有望在未来的实践中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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