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学会调研县级法学会建设

    本报讯(贵研)  近日,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带领工作人员先后到西秀区法学会、平坝区法学会以及正在筹备成立法学会的关岭县委政法委、镇宁县委政法委,了解县级法学会建设及筹备情况,对县级法学会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进行了现场指导。安顺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波,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汪龙参加了调研。

    徐文山指出,目前省法学会正在按照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县级法学会建设,这项工作得到了多数市州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率先在全省成立了法学会并有序地开展工作,为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树立了榜样,但工作中对法学会“是什么”“做什么”和“怎么做”等问题仍存在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学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徐文山说,强调县级设立法学会的优势就在于其群团组织、社会第三方的特点,可以承担起政府转移的部分行政职能职责,法学会的职能职责就是为党委政府分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符合地方实际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法治宣传方面,要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特别是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共同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法律服务方面,利用本地已有的资源,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运用群众团体的优势,组建由政法系统内刚刚退休的干部、律师以及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组成的“智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社会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司法机关司法、政府行政执法以及其他各个行业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刘波提出,目前,安顺市法学会在县级法学会建设中处于边报边建阶段,但相关的专职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直接影响工作进程,希望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能够协调各方面予以解决,希望省法学会协助市、县两级法学会做好法学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并表示今后将紧紧围绕省法学会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模式积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