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常怡蓉) 86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研讨会在徐汇检察院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中央部委代表、高校代表、科研机构代表以及地方实务部门代表组成。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委书记操学诚、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刘桂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郑先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检察院各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和上海、广东、山东、江苏等省市公检法系统领导、高校专家等出席。

    2014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民政部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各地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遇到了困难,上海市检察院、徐汇区检察院联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一同举办了本次研讨会。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慧亮宣布本次研讨会开幕。与会代表介绍了各地在探索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领域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难题和困境以及解决对策和建议。会议由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致开幕词。

    会议由4个单元组成,第一单元“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的判例研究”,与会代表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指出探索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必须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基本原则。第二单元“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的效果评估”,与会代表强调了民政部门的兜底作用,并且提出通过评估体系来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第三单元“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的实践困境”,与会代表提出工作中的五难——发现难、预防难、安置难、成长难、恢复难的现实困境。第四单元“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的完善意见”,与会代表建议加强亲职教、给予监护权转移一定的期限限定、完善评估体系、监督体系以及跟踪机制。专家学者从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社会学等多个视角进行了精彩独到的点评。

    闭幕式上,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做会议综述。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做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