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永修:“米商”网购大米欲赖账获刑六年
本报讯(记者张勇 □淦家涛) 日前,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章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介绍,2014年初,浙江省苍南县人章某某通过网络结识了江西云居山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某,并与戴某商谈了大米购销合作事宜。双方谈好后,戴某依据合同约定送了5车大米至浙江省苍南县章某某经营的粮油商行,大米总价值达80多万元。然而,章某某却以低于购进价的价格将5车大米卖到了浙江省和福建省等地,并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继而玩起了“金蝉脱壳”的把戏。
江西永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案件后,远赴浙江省将章某某抓获归案,并规劝其退赔了部分赃款。最终,法院考虑到章某某认罪悔罪的态度,结合其案发后退还了部分赃款的事实,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