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姜堰“公辩式”审理重大税务案件

  本报讯(记者顾娟 □唐伯和)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地税局近日制定出台《重大税务案件“公辩式”审理工作方案》,从细、从实、从严把关,对重大税务案件实施“公辩式”审理。

  明细则,把好制度关。合理划定案件受理范围、审理成员、业务流程。效仿法院庭审模式,探索出由稽查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组成控辩双方的“公辨式”审理模式,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辩护权。同时引入法律顾问、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三方代表现场监督,增强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降风险,把好预审关。通过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密切各成员单位间的配合与协作,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家团队,核查证据资料,梳理争议焦点,重点把关受理案件的法律适用、受理程序以及材料准备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案件受理更为谨慎和妥当,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发生的风险。

  讲依据,把好审理关。力求案情陈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引用税收法律条款全面、准确、规范,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在综合征纳双方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意见和整改要求后,讨论商议形成最终意见,保证案件最终审理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重运用,把好总结关。定期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总结,将案件归类梳理,及时召开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就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展开研讨,分析问题成因,提炼经验做法,为下一阶段的税收法治建设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基层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