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法院创新机制提高送达保全效率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郭涌涛) 2016年,内蒙古全区法院启动“执行年”专项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法院针对送达难、效率低的实际困境,创新工作机制,提高送达保全效率,取得较好的效果。截至今年7月底,送达保全庭共接收各类送达案件150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42%,送达结案1384件,结案率92%;审查执行诉前、诉讼财产保全案件及证据保全案件26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7%;诉前、诉讼保全财产标的7000余万元,全部在法定审限内执结,结案率100%;移送上诉案件127件。没有一起因送达案件原因引起程序违法、发回重审案件。
据悉,伊金霍洛旗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不但及时制定出台了《伊旗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工作流程》及《伊旗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送达保全工作,使得送达案件有章可依,操作起来得心应手,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送达方式做了突破,大胆尝试电话送达、张贴留置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方式,专门针对一些恶意逃避法律追究、拒收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以其知悉方式给予送达,在未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完成送达工作。
据了解,该院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与邮政公司签订了《法院专递合同》,规范了邮政公司邮寄送达流程,进一步提高了邮政送达的成功率,减轻了法院送达工作压力。充分利用节假日及下班后当事人回家吃饭休息时间,采取直接上门送达方式,将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并由当事人确认填写送达法律文书地址确认书,为下一步送达工作打好基础,进一步提高了送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