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永修县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本报讯(记者张勇 □刘卫平) 日前,江西省永修县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该县司法局局长、县普法办主任王贵菊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
据了解,永修县在“六五”普法期间,创新开展普法工作,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每村设立一名法律宣传员,举办法律宣传员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各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法治副校长,每月为在校学生讲授法治课。自2011年以来,共印制8万余份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民生的法制宣传挂图、手册、环保袋、纸杯和资料,自主编印1万余册《法制宣传漫画》免费发放到广大农村和社区,在全县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