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建明与专家学者话“中国检察”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我认为这个提法非常好。”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他在仔细阅读《“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稿)》发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提法,凸显出中国检察制度的鲜明特色和优势:要立足国情,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以及挂职法学专家座谈,听取他们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过去五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时期,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对推进当前和今后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发言中说,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让人民群众对法律有期待感、稳定感。在最高检挂职侦查监督厅副厅长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最高检特约检察员、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周建军等表示,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建议,检察机关严格控制员额检察官比例,从有利于检察办案和可持续发展角度深化改革。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南申建议,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范围扩大到更多危害公共安全的领域。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黄卫东等建议,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
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张恒山建议,加强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机构建设,培养高素质研究队伍。在最高检挂职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荣军建议,提高检察官专业素养,推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建宗建议,将检察队伍建设重心下移、西移,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
曹建明边听边记,并向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根本属性,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完善检察制度。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大家充分发挥“智囊”和“智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