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法院审务督察实现常态化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唐美琴)今年以来,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灵活应用督察方式,针对不同节点和突出问题,积极适时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督察工作实现常态化,促进了审判工作有效开展。
据悉,该院充分利用审务督察这一“利器”,为审判工作“挑刺”“把脉”。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至少督察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苗头性问题,以督察建议的形式予以督促改正。督察工作坚持采取公开与暗访结合、重点督察与专项督察交叉、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互补等多样化形式,对全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廉洁司法、诉讼服务、庭审裁判、执行、文书上网等方面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查纠和监督指导。
今年1月至6月,该院针对重要节点和突出问题就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作风方面先后组织公开、暗访督察23次,开展审务重点督察6次,编发审务督察通报6期,纠正工作作风和行为7项,提出规范庭审行为等整改意见10条。